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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1
    营业执照不能在网上注销。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通过互联网开通营业执照注销服务,因为有些材料需要原件,网上做不到。如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要注销营业执照,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到所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工商部门办理;二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当在处理各种相关债务后再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11
    是不能只注销税务而保留工商的。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
    4、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开具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单证明: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
  • 100人看过2024-01-11

    工商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意: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 123人看过2024-01-11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 127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187人看过2024-01-11
    (一)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二)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137人看过2024-01-11
    (一)、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就是设立股权质押的登记。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四个方面的材料,申请书、质权证明、质权合同、主体证明。其中质权合同是反映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载体。登记时提交质权合同,可以起到证据提存的作用。质权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质权合同,也可以是包括质权设立条款在内的债权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
    (二)、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应该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包括:出质股权数额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其中申请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三)、注销登记。
    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包括如下情况: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已经实现;
    3.质权人主动放弃质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质权因质物的灭失而消灭。质物不在了,质权就没有了。
    5.申请注销登记的时候,应当提供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清楚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出质股权的数额、股权出质注销的原因等。
  • 219人看过2024-01-11
    1、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由一个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决定,法律无明文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本法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 176人看过2024-01-11
    1、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企业事务,主要可以采取两种形式:
    一种方式是投资人自行管理企业事务,即由投资人本人直接经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事务;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管理企业事务的,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和被聘用人应当按照所签订的合同负责管理事务。投资人对受托人和被聘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和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擅自以企业财产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与本企业订阅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本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其他行为。
    4、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责令其退还企业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56人看过2024-01-11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内容,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与此相对应,股东首次出资额比例也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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