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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人看过2024-01-10

    1、举行股东会议,征求股东意见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到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34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工商登记,要看情况: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要申请工商登记;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也要申请工商登记;

    3、如果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无需申请工商登记。

  • 112人看过2024-01-10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197人看过2024-01-10

    股东被开除,在股东任职了公司的具体职位的情形下,如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依法解除了股东的股东资格,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17人看过2024-01-10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27人看过2024-01-10

    债务清偿之后剩余的部分来进行分配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只要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 133人看过2024-01-1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一个,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当然,《公司法》允许隐名股东的存在。

    也就是说,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可以只有一个股东。

    在公司内部可以有三个股东。

  • 133人看过2024-01-10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由此可见,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只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股权转让行为产生法律约束力,要求双方按照协议条款进行股权转让,这并不代表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只有受让方取得股东身份,才标志着股权转让活动的完成,也即说明了股权转让生效。即便是这样,股权转让协议对双方来说也非常重要,务必要认真签署。

  • 142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注销不需要股东身份证

    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备案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议决议(同意成立清算组);

    4、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6、股东会决议(同意解散公司);

    7、公司清算报告;

    8、营业执照副本;

    9、公章。

  • 264人看过2024-01-10

    近几年,沟内很多企业都开始注意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而这也将成为一个趋势,因此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商标的注册量不断增长。但这其中由于各种不同的因素,使得大量商标处于闲置状态,间接导致了商标转让行业的兴起与发展。既然如此,商标无偿转让时如何进行操作的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商标无偿转让现状

    商标一直以来都是企业的资产之一,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所以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除了从中收取转让费用的提成职位,还可以无偿进行商标转让,这种形式通常由双方商讨共同确定。

    商标无偿转让现状

    不同的知识产权商标差异化很大,有些商标分类价值很高,愿意出价上千万元都不肯卖;价值极低转让商标,出价几千可能都不会有人愿意购买,这便是商标转让行业中存在的现状。而企业在进行无偿商标转让时,也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商标无偿转让合同

    因为商标是无偿转让,所以很多商标转让案例当中都会发现在无偿转让商标时转让者双方都是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以为不用经过法律的程序,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不走法律程序的化,日后将有可能面对法律纠纷风险。同时,因为商标转让双方没有经济利益上的交易,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商标的无偿转让可以说是种赠与行为,此时应该签订的合同便应该是赠与合同。

    2、商标无偿转让撤销

    经过注册成为商标后的标实,便具备了商标权效应,与此同时,商标还是一种财产,享有财产权益。我国的《合同法》中有规定,赠与人在全部程序走完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该财产的转让。而如果是商标转让的话,自商标权持有人递交商标转让申请书的那一刻起,到商标局正式公布商标转让成功,企业都是拥有可以随时撤销该转让的协议的。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走法律程序是必然要经过的,无论商标转让者和受让者双方是否为无偿性质转让。先去到商标局做备案然后提出转让申请,接下来撤销该商标持有人原有的商标持有权,等到商标局公布出后整个商标转让才算是成功,具备法律效应。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无偿转让现状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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