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
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
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即规定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多少。这在著作权立法中尤为突出。
所谓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人民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在知识产权立法就此规定以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三、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无论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规定得多么严密、具体(这实际不可能作到),无论是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还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都不能排除法官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法律的具体适用,以及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幅度之内根据个案情况的裁量。
法官在斟酌确定损失赔偿额时,根据总结的审判经验,一般应当考虑以下要素:
1、受害人所受损害后果(包括财产和非财产)是否严重;
2、侵害行为所致某种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价值降低程度;
3、侵害出于营利或其他不当目的;
4、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如是过失,是重大过失还是一般过失);
5、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
6、侵权人获利情况;
7、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
8、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
四、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是指对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商标所有权可以转让。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1)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2)有3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3)有5万元以上的资本;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15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所有权可以转让。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的影响是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股权质押可能存在股权司法诉讼或冻结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从而影响到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或是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商标抢注如何应对的方式你知道有哪些吗?在互联网时代你有一个想法之后,并不稀奇,反而是别人也有可能和你想的一样,并且还抢注了商标,这个理要与谁去说呢?所以在面对商标抢注问题的时候,你可以试试我们为您提到的这些方法。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对于商标抢注如何应对的方法介绍
一是主动出击,尽早申请商标.
我国商标保护是先申请原则,尽早申请是防止后续麻烦的最好方法.在申请时,要与商标人仔细沟通,考量需要选择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最好要在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都申请下来.如果这个标识关注度很高,最好选择一标多类和全子类保护.毕竟,商标申请的费用要少于商标异议的费用.
二是多长几个心眼儿,考虑商标的呼叫、翻译等问题.
如果权利人的标识是外文,要想一想它有没有固定的中文翻译名称、有几种翻译方法,是否要全部注册下来.特别要注意这个标识有没有不正式、但被很多人使用的名称,如果这些名称被他人抢注,将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注意收集整理商标的使用、知名度方面的证据.
由于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通常可以作为一种被抢注后的补救措施.但司法实践中,驰名商标认定高度依赖于个案认定,因此权利人要在经营过程中收集整理好可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商标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持续时间以及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这些证据最好产生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并且能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果是以被抢注为由,还应该收集足以证明对方对己方商标明知、恶意抢注的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广告制作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刊登商标广告的宣传品,以及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等.权利人还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早于抢注的时间,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对于商标抢注如何应对的方法介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
3、中外合作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
股权激励的话以后就是公司的股东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
商标在进行转让时不仅要对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之后还要对确定转让的商标发出转让公告,那么,商标转让公告有时间规定吗?那么关于这个问题,今天,我们就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转让公告有时间规定吗
(一)商标公告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商标权主体已经变更,新的主体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公告期是 3个月,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总局就会发证,代表商标正式注册成功。
(二)转让注册商标公告是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凭证。
(三)商标转让公告期是多久?商标转让公告期时间分三个阶段:
1、一个是商标收到转让申请后会在15后之后收到《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其次就是在确定申请之后的六道8个月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的公告书。
3、最后就是接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上面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商标转让手续费多少?
1、手续费的项目包括:转让中介费、报国家局商标转让申请费、公证费三项,这三项上转让申请费一般在1500元左右(含代理费),公证费各地价格有所不同,一般在400-500元,转让中介费就有很大出入了,价格低的基本上是包含在转让价格中,价格高的会单列出来一般收5-10%的。客在在买数十万的商标就要先问下中介费是包在里面了还是要买方出的,而价格便宜的几万的小标还是包在里一共多少钱的方便。
2、商标转让一定要委托正规商标代理机构才能保障您的权益,遇到不良商标转让代理机构,可及时向12315举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转让公告有时间规定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