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347人看过2024-01-10
    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是可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是不能进行收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及定向增发等。
  • 127人看过2024-01-10
    法律对于股权变更是否需要查询征股东征信未作强制性规定。但是成为股东意味着拥有权利和义务,需要注意相关风险。

    股东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所处的法律地位而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1.出资损失的风险: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的出资不一定都能收回。

    2.得不到收益的风险:股东对公司出资后,经营得好会有收入,从而得到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这也是一种风险。

  • 112人看过2024-01-10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且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而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 164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

  • 124人看过2024-01-10

    挪用公款可以报警。按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145人看过2024-01-10

    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

    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

    根据《公司法》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12人看过2024-01-10

    不一定,需看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10

    如果该股东不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否则,不能解除其股东身份,而需要协商转让其股份使其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430人看过2024-01-10

    要想打赢知识产权诉讼官司,那么诉讼前的几种选择需要了解一下,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介绍知识产权诉讼前的抉择包括哪几类。

    知识产权诉讼前的抉择包括哪几类

    (一)目标对象的选择

    法律诉讼也要讲求效益,最终目的是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在上述已经提到的维权打假的种种困难之下,选择合适的诉讼对象尤其重要。权利人在选择维权诉讼对象时,应以那些有赔偿能力、影响力和直接竞争力的侵权人作为首选目标,这样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维权时能够获得较充分的赔偿。与此同时,如果侵权人的业务是与权利人相竞争的同行业,还可以作为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获得较好的竞争优势。在这些企业中,又以外企和上市公司为最。

    (二)管辖地的选择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地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地。

    (三)代理机构的选择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相对于其他一些民商事案件来说,它的专业性更强,解决此类纠纷必须委托专业代理机构。

    (四)诉讼时机的选择

    权利人提起诉讼不仅仅是为了维权,也是进行商业宣传的一个绝好时机,如在侵权企业启动上市时,提起维权诉讼,可以对侵权人形成较大的压力,促使案件尽快解决,并取得较好的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诉讼前的抉择包括哪几类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2人看过2024-01-10

    不能,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只有两种人,一个是债务人,另一个是债权人。所以,小股东是不能申请公司破产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