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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7人看过2024-01-11

    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常常听人提起知识产权的问题,侵犯知识产权已经可以构成犯罪了。那么,您知道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吗?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

    知识产权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个方面。

    1、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不构成)。

    2、这种使用必须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3、必须是在同一品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是否属“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一般侵权的分界线。所谓“情节严重”,还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形成司法解释。一般而言,情节包括犯罪数额和其他情节(多次、后果危害、影响大)。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认定方法?

    与传统的犯罪相比,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人往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犯罪人员已从原本单一的个体户、无照商贩及社会闲散人员,向团伙作案和乡镇企业、小企业等单位违法犯罪发展,而且团伙内部谁负责制假、谁负责销售、谁负责联络和收款往往分工明确。

    跨区域作案增多,作案地点隐蔽。伴随着打击力度加大,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将制假售假窝点向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边远地区及城乡接合部转移,并且跨地区、跨省市流窜作案明显增多。商标侵权犯罪突出,被假冒的商品品种多、数量大。目前国内外较有名气的商标均不同程度地被假冒,而利润高、社会需求大、销路好的商品被假冒的情况更为严重。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8人看过2024-01-1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浅谈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浅谈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3、版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浅谈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1

    合伙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出现合伙协议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11

    代持人代持股份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代持股份的相关协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所以只对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外应当是代持人承担责任。代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

    二、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再者,无记名股票具有证权证券的性质,股东可以凭借其所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向公司主张股权,如果无记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未交付无记名股票,则受让人无法证明其股权之存在,从而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

    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有时股东与他人之间不存在股权归属争议,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如果在出资或者股权转让中没有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记载,公司可以拒绝实际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主张股权,这样也会产生纠纷引发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1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名义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存续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及委托事项

    1、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二、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所有涉及公司出资人(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办理。

    3、乙方需行使、履行有关股东的权利、义务时,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并依据该授权进行办理,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时,乙方均不得对其所代持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6、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若因以下行为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三、乙方协助甲方处分股权的义务

    1、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四、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或股权处置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因本协议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收益

    6、乙方承诺将一切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则,依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六、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七、协议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解除的程序:

    (1)双方需提前10日,向对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通知书;

    (2)收到通知书后,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的一切权益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八、保密

    1、双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对方的、公司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2、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九、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任何条款的均视为违约,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十二、特别事项

    1、甲方可通过乙方决定/参与决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协助;

    2、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实际出资人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主张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3、因乙方本人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为保证乙方忠实履行本协议,乙方以公司股东名义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行使代持股权的任何权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1

    可充分降低法律风险的协议安排:

    (1)隐名股东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代持人在行使其股东表决权、选任公司管理人员权、请求分配股息红利权、新股认购权、分配剩余财产权等权利时,应当遵照隐名股东的意愿来确定。

    (2)明确显名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并约定上述权利必须经隐名股东书面授权方能行使,如有可能,将上述书面授权告知股东会,强化隐名股东监督权;

    (3)明确将显名股东的股权财产权排除在外,避免显名股东因死亡、离婚、股权被执行等事由发生时,使得隐名股东陷入到财产追索的泥潭中难以抽身;

    (4)约定违约责任。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受契约约束,可设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对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均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避免任何一方滥用权利给对方造成损害。

  • 100人看过2024-01-11
    合伙开公司如果没签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用以下办法解决:协商解决。没签协议合伙开公司有争议,好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协商。因为双方有争议,因为双方不能实现精诚合作,或者是有些细节大家根本就谈不拢,那就坐下来,慢慢谈,谈到大家都没争议为止,这样才可能会实现最精诚的合作;诉讼解决。没签协议合伙开公司有争议,好的解决办法之二就是诉讼。假如你们双方有争议了没谈拢,或者是根本没有机会谈拢,因为双方已经互不信任了,甚至你们之间已经没有了最起码的信任基础了,双方也没有坐下来协商的基础了,可能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就只有对簿公堂了,各自搜集证据,在庭审上来一次证据的较量,谁输谁赢,就看双方的证据了。合伙开公司最好是要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11

    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中规定可以私下签订,即协议有效,否则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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