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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人看过2024-01-10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 141人看过2024-01-10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355人看过2024-01-1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复审的材料需要准备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复审的材料

    1、企业法神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标构思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主要突出商标的知名度

    3、企业的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证明文件

    5、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关高费用以及相关的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者图片广告原件以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片外观原件以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复审的材料需要准备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12人看过2024-01-10

    1、在商业经营环节中,商标的使用涉及与商品的制造直至商品销售有关的所有环节,既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拣选等制作产品的商品初级阶段,也包括商品的再包装(修饰性)、仓储、运输、销售等实现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成型阶段。

    2、在商标表现形式上,商标的使用不仅指直接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物上标注或者贴附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开展的必要的、辅助性交易活动所使用的物品,比如合同、帐簿、商品交易文书等,同时,还包括为推销商品做出的所有努力,比如商品广告宣传、商品展示。

    3、商标的使用不仅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的真实使用,还包括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等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即他人被授权使用注册人的商标的行为,视为商标注册人自己的使用行为。

    4、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行为不仅包括商业经营中的赢利性行为,还包括为树立商标形象、树立与商标关系密切的企业形象所做的非赢利性行为,比如以商标命名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比如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等。

  • 356人看过2024-01-10
    大股东股票质押的情况有好有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譬如大股东将股票质押去贷款,然后在利用贷款来投资,那么就能认为大股东股票质押是好事。如果上市公司的经营状态出现了问题而需要资金,大股东将股票质押去给公司提供周转的资金,这个是时候就是坏的情况。实际上大股东股票质押是好是坏是要根据资金的用途来判断的。
  • 125人看过2024-01-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113人看过2024-01-10

    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下列义务:

    第一,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并将改变后的商标仍按注册商标使用的,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

    第二,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法》第44条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三,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权是由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定程序核准授予的特殊民书权利,转让的主体、转让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桂东。注册商标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注册商标的转让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通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法》第44条规定,“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之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法》第44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撤销其商标注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款规定,对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118人看过2024-01-10

    1、以盗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 135人看过2024-01-10

    不一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必须有;董事会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不得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至于什么是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公司法并没有定义。这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验。只需在公司章程中达成协议;监事会也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相关规定与董事会有关。

    2、股东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必须有;董事会必须有;监事会必须有。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不。因为只有一个股东,不能开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可有可无,参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股东人数少的要求,因此不能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通常,它也不是。


  • 116人看过2024-01-10

    1、判断主体

    应当是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种类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以该人群的视觉出发,是否会造成混淆。

    2、判断客体

    是否侵权,应以涉案产品和涉案专利之间进行对比,而不以涉案产品和专利权人产品之间进行对比。

    3、产品种类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涉案专利构成相同或近似,首先要判断相关产品在种类上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其判断依据是产品的具体用途或使用场景(产品用途的判断,可以根据外观专利的归类、和产品照片或图片来确定)。

    相同种类的产品是指产品用途完全相同。

    相近种类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当产品具有多种用途时,如果其中部分用途相同,即使其他用途不同,二者也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当产品的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时,即使被控侵权产品的形态(形状、图案、色彩)与专利相同或近似(如汽车和汽车模型),不能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相同或者近似判断

    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方式:

    (1)直接观察;

    (2)单独对比;

    (3)比较产品外观的视觉效果;

    (4)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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