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的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变更决议股东会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变更决议1)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变更决议2)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xxx年x月x日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原为:“x”
现修改为:“x”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股东、xxx有限公司授权xx先生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比例为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就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进行决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为:“x”
2.同意公司章程修订案。
股东及授权代表签署:
股东xx有限公司股东xx签字: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xxx年x月x日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原为:“x”
现修改为:“x”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股东、xxx有限公司授权xx先生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比例为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就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进行决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为:“x”
2.同意公司章程修订案。
股东及授权代表签署:
股东xx有限公司股东xx签字: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刚刚注册,可以立即申请变更事项的,包括公司名称、股东名称、出资额、公司地址等等。工商局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准备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去工商局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