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2人看过2024-01-09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的比较笼统。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至于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该法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

  • 109人看过2024-01-09

    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

    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失等。

  • 107人看过2024-01-09
    有以下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公开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 102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09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2)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106人看过2024-01-09
    1、行使时间

    ①财产权利人要求取回财产的,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提出。

    ②权利人逾期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2、行使途径

    ①权利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向管理人提出。

    ②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有权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权行使取回权。

    ③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取回条件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应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

    4、取回标的

    ①权利人行使取回权,一般限于取回原物。

    ②取回变价款

    对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财产或者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管理人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后,有关权利人有权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

    ③取回保险金、赔偿金或代偿物(代偿取回权)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取回该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

    5、取回权行使的对价给付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04人看过2024-01-09

    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到时间不回购,一般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

    股权回购条款的法律效力

    股权投资协议(包括股权受让、股权增发、发起入股等)约定的回购条款,通常可分为三种权利义务模式:

    (一)回购为回购方的权利,即持股方的义务,只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回购方就有权要求持股人将股权出售给自己,持股方应出售给回购方;

    (二)出售方的权利即回购方的义务,出售方有权在一定的条件下要求回购;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请求对方回购自己的股权或者回购对方的股权。

    回购条款的法律效力上来说,可能也有三种情形:

    (一)预约合同性质,如合同约定了一方在一定条件下回购对方的权利或义务,而回购价格应是在评估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确定,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回购合同的预约合同;

    (二)合同成立未生效,这里可能包括成立附条件生效、成立附期限生效和成立待批准后生效;

    (三)合同成立且生效,即在投资合同中就明确了回购的交易条件,此时无须再签订回购合同就可以进行回购交易了,该回购条款就是成立且生效的条款。

  • 111人看过2024-01-09

    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 1068人看过2024-01-09

    商标注册时取得商标权的方法,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后,才有法律效力。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前的关键步骤。2024年将缩短商标检索盲期到2个月,便于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的准备工作。我们知道商标查询检索对于商标注册来说很重要,能决定一个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下面华律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如何进行商标查询,国家商标注册查询网。

    如何进行商标查询

    第一种,国家商标注册查询网:到北京国家商标局进行现场查询。

    这种商标查询方式是付费查询。图形查询300.00元、中文查询120.00元、英文查询200.00元;。显然这种查询方法存在严重的地域限制不说,还非常浪费时间成本。如果你不在北京,不可能为了查询一个商标不远千里到北京查询。

    第二种,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查询。

    这些代理机构除了提供系统查询以外,一般也会主动提供一些人工查询,从专业的角度帮您评估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近似度有多少?通过率有多少?一般代理机构线上都有一个免费提交系统查询的页面,只要在免费中输入您要查询的商标名就可以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第三种方式、自行到国家商标注册查询网进行网上查询。

    但是各位亲们可能要忍受商标局查询系统经常性出现罢工的现状。同时商标局的商标查询系统只能简单查询出商标注册的情况,系统无法判断一个商标的近似度有多少?通过率有多少?首先查询人必须在45类商标分类中找到自己要注册商标的类别。然后,查询人再通过专业的判断来判断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已注册。显而易见,这种方法会让企业承受巨大的风险。所以,一般不推荐使用这种方法。

    以上就是关于 如何进行商标查询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012人看过2024-01-09

    餐饮类公司常见的有餐饮公司和餐饮管理公司两种,这两种公司的营业执照一样,不同之处大体在于,餐饮公司经营的是餐饮行业,通俗来说就是开饭店,开餐厅的。而餐饮管理公司有两种,一种是自有实体经营,策划和管理下属餐饮企业;另一种是为其它餐饮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和委托管理服务。当然,餐饮公司和餐饮管理公司也可以做一样的行业和一样的经营范围。

    两者常见的经营范围主要有:餐饮服务、食品流通、企业管理咨询、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相比较而言,餐饮管理公司经营范围重点在于管理,比如,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投资管理、餐饮管理咨询、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等。而餐饮公司则主要侧重于餐饮服务。比如,制作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以及酒水、饮料和预包装食品等食品许可项目。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