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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3人看过2024-01-11

    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

    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

    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

    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

    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仿制模仿的技术非常高了,清洁条款对于避免纠纷发生很重要。

  • 117人看过2024-01-11

    电子合同订立程序步骤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

    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 126人看过2024-01-11

    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在违约合同中,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包括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

  • 151人看过2024-01-11
    股权被强制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但不管是“员工股东”,还是依法花钱认购取得股权的股东,股权都是其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其合法的权益。况且公司法已经明文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即使存在例外情形,也明确规定,是股东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因此,公司通过公司决议等方式强行回购股东股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回股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 138人看过2024-01-11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 162人看过2024-01-11

    存在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的该项决议投出反对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三种情形包含: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在相应五年内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转让、分立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18人看过2024-01-11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19人看过2024-01-11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 206人看过2024-01-1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都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都有哪些

    商标是商标注册人所专有的,也就是说只有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商标具有独占权利,而且这种特殊的主权就有很强的排他性。除了他意外的任何人都不需要这个权利。

    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使用权

    你注册了商标,商标就是你的,也是你的品牌你的口碑的象征,那么除了你谁都不能再用。

    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许可使用权

    不得不说大品牌的加盟商每年交的加盟费和管理费就是一笔大价钱。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同意加盟商使用商标这个权利可要好好使用。

    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禁止权

    当我们的商标注册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使用,或者有相似的商标又是相似的服务的时候可以加以禁止。首先,我们有权利出示商标注册证书,对他加以制止,如果他熟视无睹你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国际商标注册提供的权利都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28人看过2024-01-11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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