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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1人看过2024-01-11

    一、方式不同

    1、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二、内容不同

    1、形式审查::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 173人看过2024-01-11

    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股东出资纠纷的管辖法院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另一个是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当公司所在地和原告、被告居住地的法院不在同一个地方时,可以选择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法院是,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需要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公司的代表人和其他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 16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回购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两者之间的主体是不同的,股权回购是公司进行作为相关买方进行买卖,而股权转让是股东作为卖方进行转让相关股权。股权回购有具体的限制情形,而股权转让没有限制情形。

    股权回购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主体不同。股权回购一方(买方)是公司,另一方(卖方)是股东;股权转让一方(买方)是股东或第三人,另一方(卖方)是股东。

    第二,适用的情形不同。股权回购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进行,除非股东之间有特别约定,股权转让原则没有情形上的限制。

    第三,程序上的要求不同。股权回购只要满足法定的情形,股东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适的价格回购股权。股权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需要书面征得过半数股东同意,并要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 122人看过2024-01-11

    间接代理,“直接代理”的对称。又称“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大陆法系独有的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是代理的基本特征之一。“以被代理人名义”,通常可以理解为明确指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不指明被代理人具体姓名仅说明代理他人为民事活动。如果不表明被代理人姓名,又不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不认为代理关系成立,应作为行纪关系来处理。

    间接代理的特点:

    第一、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

    第二、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

    第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 124人看过2024-01-11

    股东出资瑕疵及其责任的规定是: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一种是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138人看过2024-01-11

    可以解除。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合同所约定条件不确定,通常而言是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的。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11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2、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3、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 223人看过2024-01-11

    进行商标注册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一方面体现出我国企业知产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各类商标纠纷也让大家头痛不已。那么商标转让交易需要留存的材料都有哪些?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转让交易需要留存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商标转让最常见的合同、清单,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发货清单。

    二、发票,如销售发票、印刷采购发票、广告宣传发票、产品质检发票、参展发票、其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业务发票均需保留。

    三、宣传资料,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纸质类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广告报纸,宣传海报等需保留2-3份。

    四、商品包装,商品包装盒、包装袋,印有商标的相关礼品盒等,以及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包装盒之类的可以以照片的显示留档。

    五、产品质检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商品参展资料,参加展会的名称、场内照片和相关产品照片,已经参展的协议和发票。

    七、产品或者商标参赛资料,有些商品本身技术含量比较高,会参加一些重要的考核比赛,这是技术型的企业会比较多见。

    八、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所有人会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个使用不要忘记,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和商标许可备案。

    九、荣誉证书,一般制造型企业常常会有一些政策上的项目申请,从而会获得相关行业或政府机构评定的荣誉证书,如专利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交易需要留存的材料都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7人看过2024-01-11

    (一)方式不同

    1、形式审查:知识产权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二)内容不同

    1、形式审查::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三)特点不同

    1、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实质审查: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 196人看过2024-01-11

    (一)保护内容不同

    1、修改权并非是保护作品的内容、表达和思想不受改变的权利,而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创作自由以及后续创作的权利。

    2、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歪曲和篡改都可以归类于贬义词,是属于对作品的恶意修改,改变了作者原本想要呈现给观众的思想。所以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当作品被修改后,保证能够与作者原有想法的同一性,避免让观众对原有思想的曲解。

    (二)权利内容不同

    1、修改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本人对于作品可以任意修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同时也不得侵犯其他人的权益;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但他人行使修改权必须依照著作权人的要求进行,不得违背著作权人的意志。

    2、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内容包括作品不被歪曲、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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