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很多商家、企业在商标注册完成后会获得一个商标注册证。但是虽然有这个商标注册证,但是由于对商标法律意识浅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不知道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益。那么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有哪些
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一:查阅并复印商标局编辑出版的纸质《商标公告》。不过,基层工商机关很少完整保留纸质《商标公告》,查找时非常麻烦。
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二:发公函请求商标局帮助查询商标档案。此途径最权威,但回复期限长,基层执法实务中采取这种查询方式的并不多。
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三:由商标注册人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明的复印件,要求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提供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真实性。这种方式最为常用,但是有以下问题:
1.有些商标注册人,尤其是境外的商标注册人,联络难度大,联络成本高;
2.有些商标注册人对基层工商机关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
3.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仍需要核查其真实性,以防伪造或变造;
4.注册商标被撤销或注销时,原商标注册证作废,但商标局难于全部收回,因此,对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仍需核查其是否仍然有效。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核实商标查询证明效力的途径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企业注销的办理流程是:
1、企业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3、提交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等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准予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1、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决定
(1)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除第(1)条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5)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的证明,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的证明,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2.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3.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4.在报纸媒体上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5.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6.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7.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8.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1.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2.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3.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4.在报纸媒体上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5.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6.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7.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8.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