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营业执照刚办能注销,营业执照拿到,就相当于公司已经设立了,至于税务登记证办没办都不影响公司的法人主体运作。如果公司要注销,就要按照工商局要求的公司注销手续来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三)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简易注销的基本流程:
1、依法清算。
2、发布公告。
3、申请登记。
4、登记审查。
5、作出决定。
6、领取文书。
不能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存在股权(投资收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5、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的。
6、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情形。
0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申报”
(2)选择陕西
(3)在登录界面,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企业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
(4)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里面包括3项功能:
(1)公告填报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销
公告填报: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填写企业名称,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02公告期内是否存在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20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
(2)登记机关同时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0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请在公示期满后的30日之内到窗口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业务。登记机关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即时办结,并出具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