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5人看过2024-01-12

    企业法人指的是公司,是一个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是自然人,所以是不可能的。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也是由公司享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108人看过2024-01-12

    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115人看过2024-01-12

    不涉及。母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如果仅在子公司工作,平时工作和其他公司没有关联,那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就应当以实际工作的公司行业为准。还有就是看竞业协议中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果有则一般来说是会涉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14人看过2024-01-12

    一、特征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⑤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出资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五、股份转让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六、组织机构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 106人看过2024-01-12
    对公司上市可能有一定影响,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13人看过2024-01-12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是指有形财产。


  • 110人看过2024-01-12

    注册公司准备材料:

    1、准备4-5个公司名称(现在公司名称查重比较严格,多几个有备无患);

    2、准备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自己没有注册地址的话可以找提供代理公司挂靠);

    3、公司的法人以及股东监事;

    4、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

    5、确定好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法确定的话可以参考一下同行的经营范围。


  • 111人看过2024-01-12

    需要。工作室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挂靠在别人的公司下面的一个非法人实体。如果需要办理独立的法人单位,那么就和办公司一样,特殊行业先获得主管部门的许可,然后凭许可和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或租赁合同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获批后再办理税务执照,还要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帐号用于帐务管理.。成立工作室需要拿到许可证,需要申请账号进行账户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115人看过2024-01-12

    营业执照遗失必须登报声明,并补办:

    1、在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报手续;

    2、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能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 106人看过2024-01-12

    支付投资款,没有以自己名义登记股权的,属于股权代持。由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