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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1人看过2024-01-10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版权纠纷责任怎么去认定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我国著作权法吸取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为规定的特点,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通例认为认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下述一些既不同于物权侵权行为,又有别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1、侵权对象的特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对债权的侵犯规定为侵权行为,保证了债权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2、侵权行为主体的特点:在一定民事侵权行为中,由一人单独实施的单独侵权行为,是最常见、最普通的侵权行为。除此以外,还有一种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由于共同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了上述两种形式以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形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二、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的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纠纷责任怎么去认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7人看过2024-01-10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定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3、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14人看过2024-01-1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商标转让如何办理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注册商标转让费用: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注册商标转让如何办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01人看过2024-01-10

    第5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有哪些?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开始关注商标。获得商标除了进行商标注册以外,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们华律知产第5类商标转让中有哪些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

    第5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介绍

    第5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之柔梦丝

    第5类商标柔梦丝注册号:10090328

    第5类商标柔梦丝商品服务列表

    0501 人用药

    0502 婴儿食品

    0502 婴儿奶粉

    0503 净化剂

    0506 卫生巾

    0506 卫生垫

    0506 月经短内裤

    0506 卫生绷带

    0506 失禁用尿布

    0504 兽医用药

    第5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之心婴美

    第5类商标心婴美注册号:16372950

    第5类商标心婴美商品服务列表

    0501 医用药膏

    0501 枸杞

    0501 减肥茶

    0502 婴儿食品

    0502 医用营养品

    0502 婴儿奶粉

    0503 空气净化制剂

    0505 消灭有害动物制剂

    0506 卫生巾

    0506 婴儿尿裤

    以上就是关于第5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婴儿食品的商标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405人看过2024-01-10

    现在大家的生活压力都是很大的,无论是平时的衣食住行还是孩子的教育等问题,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都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还需要缴纳比较多的税费,毕竟在缺钱的时候,一分钱都是救命的。但是,有时候想想,国家为大家也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和保障,尽自己的力量为国家做点贡献也是不错的。即使如此,很多企业和个人也在想办法去尽量少交一点税,那么,年终奖怎样避税比较好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年终奖怎样避税比较好呢

    如今发放年终奖也是比较灵活的,有的会在年初的时候发放,有的在年末的时候,甚至还有些企业在年中的时候发。对于年终奖国家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税法也没有强制的要求,完全都是在企业自己手中掌控的。但是,对于年终奖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年终奖等奖励计税的办法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一个纳税的年度也是只能使用一次的,其他的就是和工资一并计入。所以,为了避税,企业也是可以灵活掌控一下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的,或许分为很多部分分次下发,这样缴纳的税费肯定会低一点的。

    对于年终奖来说,大家最关心的肯定就是金额了。根据相关的规定,很多员工即使奖金相近但是税后到手的资金却是有区别的,这都是正常的现象,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但是为了避免给员工的收入带来很大的减少的情况,控制年终奖的数额还是很有必要的,简单来说,就是控制好一个税费的点,比如就是2000左右的奖金以2000来计算,计算税的时候直接计算整数,其他的剩余的零星奖金可以在其他的报销上面补足给他们,不能因此对他们有所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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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362人看过2024-01-1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哪些专利产品可以仿制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专利产品可以仿制

    1、末取得我国专利权的外国专利产品。因专利法是国内法,只在国内有效(称为地域),末取得我国专利权的产品在我国不承认它是专利产品,得不到法律保护,国此完全可以仿造,不但可以在国内销售,还可以外销到该产品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国家和地区。这里,要注意“优先权”和“行政保护”问题。

    2、终止和无效的专利。世界各国都规定专利有一定的期限(称为时间性),过了期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变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此外,必须每年缴交年费才能维持其专利权,据统计,世界上有60%的专利在期限的一半时间己放弃,专利权终止。第三类是己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后被行政撤销或宣告无效,其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未获批准的“专利”。只有专利申请号而没有专利号的还没获得专利权,根本不是专利,但要注意以后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还可以在吃透有效专利内容基础上进行改进、创新,避开其保护范围,生产不侵权的产品及申请自己的专利。

    以上都必须首先检索专利文献,查明其内容及法律状况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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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603人看过2024-01-10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条件、材料、程序、流程等一步步操作,最后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还需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事项一:税收资格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因此企业获得高新资格后应该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免错失税收优惠资格。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事项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填报年度报表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公告。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事项三: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企业如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有效期限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要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更名并到相关部门递交相应的更名资料。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事项四: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事项五: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参加认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变化,注意高企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统计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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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0人看过2024-01-1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常见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常见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有人将某学术网络上电子布告栏他人发表的文章,下载并烧制到随书附赠的光盘,同杂志一并出卖。

    2、图文框(frame)连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

    3、FTP与BBS的复制行为,行为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或下载非法使用;超越授权范围的使用共享软件,试用期满不进行注册而继续使用。美国Playboy杂志上170张照片曾被人上载到BBS站等。

    4、超联接(Hyperlink),利用HTML语法,将相关网页的信息连接起来,未经权利人同意超范围利用。

    5、在图象链接中侵害某图象著作权人复制权。

    6、未经许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物提供公众交易或传播,或者明知为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然网上散布以及拟散布的输入上载。

    7、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包括侵害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新闻论坛或BBS站;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整理编辑时,只取作品部分内容以及图文框链接等。

    8、网络服务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如BBS站侵害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网站管理者提供设备,引导并鼓励用户将游戏软件上载BBS以及获取游戏软件行为;经著作权人告知侵权事实后,仍拒绝删除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其他与不法行为人有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行为(引诱、唆使、帮助等行为)。

    9、违法破译著作权人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侵权的行为。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常见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7人看过2024-01-10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常见的企业商标申请失误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申请注册中的失误

    ①申请商标前不注重查询,遭到驳回。

    为避免申请注册的商标因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冲突而被驳回,进行商标查询是申请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有的企业在办理商标申请注册时,对自己选择或设计的商标过于自信,认为不可能有在先商标存在,往往不注重申请前查询或查询不细致,导致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冲突而被驳回,浪费申请费。

    ②商标取名随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要求,遭到驳回。

    商标的取名和设计不仅要好听好看,还要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尤其是不能违反禁用条款。一些企业在为商标取名时,对法律规定不重视,随意性较大,选择商标时只考虑好看,结果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被商标局驳回。此外,有的企业偏爱缺乏显著性的描述性、暗示性商标,即使被核准注册,也很难受到保护,从长远看不利于品牌打造。

    ③指定使用的商品选择不合理,商标受保护范围过窄。

    商标申请是按商标注册用商品或服务国际分类(即通常所说的尼斯分类)办理的,每一商品或服务分类(目前一共有45类)中包括诸多群组,每个群组下又包括若干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只有按照一定规律,合理选择恰当的商品或服务,才能使商标涉及商品或服务最大限度获得保护。不少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往往只选择企业实际正在生产的商品,不考虑应予以保护的商品。还有的企业在进行防御商标注册时,只在某一商品分类中选择一两种既不常见又缺乏广义含义的商品,导致商标使用范围极为有限,易使他人钻漏洞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④以不同的主体名义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遭到驳回。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的主体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有的企业实际上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在法律上这些不同单位虽然是一套班子,但是主体不同。当企业以不同的主体名义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企业发展。

    常见的企业商标申请失误有哪些?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常见的企业商标申请失误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16人看过2024-01-1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需要贯标的企业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需要贯标的企业有哪些

    需要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的企业

    规避风险: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规范中包括合同管理;市场监控;项目立项;涉外销售等等;这个应该是知识产权部门要特别关注的。(规范6.1.4入职;6.4a/b信息资源;7.4.1、风险管理、7.4.3涉外贸易;7.5a/b合同管理;8.1立项;8.2c研究开发、8.3a/c采购、8.4b生产、8.5a销售等)均涉及风险问题。

    需要最前沿知识产权信息的企业

    把握信息资源:信息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资源;规范6.4信息资源对企业信息的获取利用和控制给出了要求;规范7.6对于涉密信息的管理给出了要求。

    需要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企业

    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规范7.3运用;7.4保护;7.5合同管理;7.6保密;8.3采购;8.4生产;8.5销售均有涉及;其中商业秘密也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商业秘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又一个重要方面:规范7.6保密;6.4c信息管理;6.1人资管理;还有过程管理的环节等均涉及保护商业秘密。

    需要及时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的企业

    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规范7.1获取;8.1立项;8.2;研究开发;8.4生产等企业的业务环节)。

    需要改变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的企业

    以上就是关于需要贯标的企业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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