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
一、因为公司自身原因,如公司长期经营不善或全体股东同意自主解散公司;
二、公司成立最的经营期限已满的按约初约定解散公司;
三、公司运行过程中进行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由司法机关强制其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流程
1、首先要从成立起清算小组做起,一旦决定公司解散,那么就要在决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起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其组成成员可以是公司的股东、高管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如果公司超过十五日仍没有成立起清算小组的,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指定专业的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由司法机关责令解散的公司,清算小组由有关部门组织公司股东以及专业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
2、清算小组成立后,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债权人发告知通告,使债权人及时知晓公司决定破产的事实,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债权无效。
3、清算工作完成后,将清算报告提交给法律机关确认,然后上报相关登记部门,公司注销完成。并在公司归属地通过媒体等方式宣布公司正式解散。
另外,有些人对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之间的区分概念并不清楚,这里就公司破产的概念简单做下总结:当公司经营困难,出现负资产,或因其它原因无力调动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选择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一、(1)最终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
(2)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区别在哪
股东是公司最终受益人,因此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最终受益人是什么意思,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区别在哪
二、股东相关权利
1、《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1、针对员工泄露
(1)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2)控制商业秘密的知悉人员范围;
(3)商业秘密拆分保护,每人掌握一部分,组合才能使用。
2、采取保密措施
(1)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的加密,限制使用移动存储设备,防拷贝复制;
(2)设立专门的保密场所,如保密资料室(柜)、保险箱;
(3)对生产车间、实验室、研究室等涉及商业秘密的机构采取隔离措施;
(4)严格处理废弃物。
3、制定保密制度
(1)信息分类,确保从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及流程,到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定价方案、招投标标书、财会报表等各方面信息都有负责人把关;
(2)对信息负责人进行制约,技术信息的调用采取古时虎符的方式。
4、针对供应商和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一、公司增资流程
(一)、至工商所领取表格,咨询相关事宜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
2、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网上下载)
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与原公司章程核对;(可从网上下载)
(二·)、至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金及验资
1、至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各银行收费不一;
注:需携带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F、法人委托书;
G、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3、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并索要“银行询证函”交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为1000元左右;
4、银行在收到存款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证函”后的第2个工作日出具报告直接给付会计师事务所;
5、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到报告后第2个工作日出具验资报告;
(三)、至工商所办理增资事项
1、携带下列填写、签字、盖章完毕的材料:
A、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大会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
2、携带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正副本;
B、验资报告;
C、代理人身份证;
3、收费标准:以增资部分的金额为基数,按0.8‰收取;
4、时间:工商所在收到材料的当天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四)、至银行撤销验资账户,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
(五)、凭新领取的营业执照至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处进行登记并换卡
(六)、凭新领取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不可以。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通常用于外出解决业务用的,比如:解决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组织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3、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1、劳务服务;
2、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3、园林绿化服务;
4、家庭服务;清洁服务;
5、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6、技术开发;
7、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8、货运代理;销售消防器材、建筑材料;
9、维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