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11

    变更增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变更增资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100人看过2024-01-11
    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是股权转让入股,不仅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而且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协议签署后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东入股后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11

    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就进行债权清偿,如果造成债权人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主张赔偿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1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00人看过2024-01-11

    1、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对债权人无效。

    2、债务人转让债务时,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100人看过2024-01-11

    变更时间取决于股东们的配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一般是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不属于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因此不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1

    是的,工商局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 100人看过2024-01-11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