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二〇一三年四月一十五日
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时间: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会议通知方式:电话通知
股东到会情况:各股东的名称
主持人:一般是法人
决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根据上述决议,将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进行相应的修改。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依据公司破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以公司剩余的资产偿还债务,债务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偿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标准——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
股东身份确定的第一个条件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或继受取得股权或股份,即具有实质上的投资关系,投资人应当亲自办理入职手续,保留原始凭据,以证明投资关系。
二、股东资格认定形式标准——股东名册及登记
股东身份确定的第二个条件是,股东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或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股权变更需要时间为: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一般是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按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清偿:
(1)如果公司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以未出资数额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进行分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不需要。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xxx年x月x日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原为:“x”
现修改为:“x”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股东、xxx有限公司授权xx先生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比例为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就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进行决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为:“x”
2.同意公司章程修订案。
股东及授权代表签署:
股东xx有限公司股东xx签字: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