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
1、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1、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
2、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
3、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