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ISP许可证的企业主要是从事宽带业务经营,比如小区宽带,公司网接入(网站接入)做这些业务的企业需要申请办理ISP许可证,ISP许可证分为全网和地网,如果只在固定区域内比如(上海市)只申请办理地网ISP许可证即可,如果是跨区经营需要申请全网ISP许可证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股东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工商查询章原件】
5.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6.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7.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原件;一年或以上公司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分期缴付需提供增资报告原件】
8.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
9.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不得低于8人,加盖社保查询章】
10.已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没有不用提供)
11.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章程【工商查询章原件】(没有不用提供)
12.域名注册证书(提供),行业商标证书(没有不用提供)
13.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等批复】(没有不用提供)
14.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除法人及股东外,至少五人,包括: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联系人;以上除联系人外专人专岗并全部列入社保名单,现场核验管理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复印清晰与原件一致)】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企业申请软著的好处:
①维权有据
保护著作权,防止盗版侵权,如果企业的软件受到侵权,软著可直接作为维权依据,提供给司法机关直接使用。
②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软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有效的无形资产,而如果进行转让或拍卖,还可以获得有形资金。
③企业申报高企、双软认定必需软著
企业申报高企和双软认定后,可以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等各类优惠政策,而这两项都需要登记软著。
④主流应用市场上架需要软著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
A著作权人为个人
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
B著作权人为单位
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
A、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B、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
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
A、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B、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C、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办理机构:市通信管理局所处地为省(市)、省通信管理局。
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不可低于一百万元,如果不满,那就先要增资了(且不能包含外资);
2、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提交资料的时候需提供3个人近3个月社保;
3、取得ICP备案号,备案信息(公司名称、域名、网站名称等)与申请经营性ICP证信息相同;
4、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一)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二)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六)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一、看公司符不符合证件ISP许可证办理条件:
1、注册资金1000万或以上;
2、股东及法人为中国大陆,不可有外资成份。
3、公司名下至少3人交社保。
二、准备好ISP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三名人员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5、法人联系电话以及邮箱。
三、申请流程
为方便企业,使申请企业尽可能符合许可证审批要求,申请企业在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首先详细阅读“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确认是否符合ISP资质要求。
在确认“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后,进入技术评测环节。评测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要求的60天内。申请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若某项评测未通过,申请者待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评测申请并重新排队。评测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SP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
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查询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了解登记申请的办理情况,或与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系询问登记办理情况。作品登记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登记的作品可以申请查询相关信息。
不是所有的建筑作品都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即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且必须具有审美意义。即作为著作权法客体的建筑设计至少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不同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建筑作品不同于小说、诗歌、绘画等文学艺术创作,因其必须是从功能上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并且受到技术、规划、周围环境、地质结构等条件的制约,因此它的创造性要求应是较低的,作为建筑作品,它的独创性更多的应该反映在它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当然这并不排除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对已有建筑的借鉴),当该独立创作并没有与已有作品接触后且与该已有作品实质相似,即应认定为具有独创性。
2、可复制性。可复制性,指著作权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的特点,必定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如书、画、图等)表现出来。建筑设计实质也是一种对设计条件、设计要素等信息的组合、安排,这些组合与安排必须要通过设计图纸、建筑模型或建筑物本身作为载体表现出来,这些载体是可以复制的,仅仅在一个设计师头脑中的未通过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设计思想是无法复制的,这样即使是再好的设计理念也不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3、具有审美意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建筑作品定义为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这就要求该建筑作品是具有艺术美感的,那些仅仅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仅有门有窗有墙有顶而没有任何艺术美感的房子不能称之为建筑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