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不一样,大致时间如下:
第一批:截止5月10日
第二批:截止6月15日
第三批:截止8月2日
第四批:截止9月15日
根据规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如需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可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并按初次申请办理。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1、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3、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4、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9、注册资金的现金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
10、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
游戏出版备案申请基本材料:
1.游戏文字及图片;文字稿包括:游戏总体介绍、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人物对话、物品道具名称、技能列表说明、任务文本、防沉迷设置说明、游戏内的屏蔽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游戏演示光盘的电子版本;录制时长为10分钟左右,包含游戏登录过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及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
3.游戏客户端光盘六份。
4.游戏申报所需资质材料为:开发公司的营业执照、著作权、授权书、ICP、文网文,承诺书。以上一式五份。
游戏运营备案申请基本材料: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2.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产品操作说明。
4.产品样品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更高管理权限。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6.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