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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要在报纸上做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即分支机构),应该先别理这些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再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 143人看过2024-01-11
    1.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3.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142人看过2024-01-11
    1、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2、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3、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
    4、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 146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58人看过2024-01-11
    1、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
    2、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否则注销程序违法。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企业合并后,应是由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的合并以前的债务,而不是哪一家承担合并企业的债务。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4、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5、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 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 136人看过2024-01-11
    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12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注销如果联系不到股东怎么办

    公司注销如果联系不到股东,如果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可以顺利注销的,如果现有的股东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的,要尽到成立清算组、公司注销召开两次股东会通知的义务也是可以注销的,具体通知方式如下:

    1.对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应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

    2.在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

    一、股份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在数量上没有限制。

    二、子公司是有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立的程序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以后成立。

    三、准备成立和注册的资料有,公司名称核准,经营地点的建筑物使用权证明,公司章程,股份登记表,股东名册,验资报告和母公司关于成立子公司的批准书。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不经营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经营的后果如下:

    1.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不报税被税局处以罚款;

    3.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黑名单,并进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影响以后再开公司、贷款等其他后果。

  • 100人看过2024-01-11

    是的,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

    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但是对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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