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如果是私下里自己刻公司公章是犯法的。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1、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若要证明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话,能提供工资签收单、考勤卡、工作证、招聘登记表之类的证据,如果可能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为你作证。
1、如果有以前的合同,原单位在不在都无所谓,公证合同即可。
2、如果没有合同,这段经历又比较短,且对全职经历无影响的情况下,描述为学习、自己经商等。
3、如果这段经历很重要,只有尽力找到原单位或原单位负责人了。
不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其中就有包括被判刑的人,所以被判刑的人并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的情形时,公司在诉讼中也是可以解散的,但需要依法进行清算。
公司在诉讼期间注销的,公司股东应接替公司参加诉讼。如果公司清算报告载明的公司剩余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可以直接判决股东清偿;如果公司清算报告载明的公司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允许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追究股东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