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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12

    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人生七条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从《民法典》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194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是:
    1.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12人看过2024-01-12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现在大多数劳动者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对工资报酬有一定的要求之外,同时也是比较看重社保的。

      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一家公司要给职工购买社保,自然选择这家公司的劳动者就是比较多的。

  • 115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是:
    1.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14人看过2024-01-12

    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人生七条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从《民法典》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111人看过2024-01-12
    股东名册的作用是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60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法规定的总经理的职权为:
    1、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2、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的管理制度、规章、机构设置方案;
    4、聘请、解聘人员;
    5、其他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108人看过2024-01-12
    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16人看过2024-01-1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51人看过2024-01-12

      公司的在试用期间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的行为违法,因为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公司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不交、过后补交社保都是违法的。

      即使说是员工要求不必购买的,工作单位也不能免责。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若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公司没有自己购买社会保险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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