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2、消极条件
(1)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另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监事会由两类监事组成:第一类是股东代表,为了防止司的经营管理层如董事、经理滥用权利,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必然要选派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员作为监事参加监事会。第二类是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
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流程:1、在变更法人的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2、携带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提交变更申请书,等待审核材料;4、审核通过,依据领取通知在指定日期领取。法定代表人变更:(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相关法定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股东是公司最终受益人,法人是公司职务,二者的区别为:
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
2、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力。
3、一般股东只承担资金责任,而法人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4、在跟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时,只有法人签字才算有效的。
股东退出为两种情况:
1、单个股东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或者转让给外部人员,但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走公司解散程序。
公司股东退出的处理方式包括对内或者对外转让股权。其中对外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要不要退本金,应该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协议规定可以退本金的就依据协议执行。合伙公司退股本金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比如,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造成损失应当赔偿,退伙前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等等,才能够取回。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合伙资金的现有价值返还本金。退伙的时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形:公司盈利:如果公司盈利,我们可以按照投资加上每年的固定回报来退还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采取对公司的股价进行估值,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照原股退回。公司亏损: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要不要退本金,应该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协议规定可以退本金的就依据协议执行。合伙公司退股本金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比如,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造成损失应当赔偿,退伙前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等等,才能够取回。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合伙资金的现有价值返还本金。退伙的时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形:公司盈利:如果公司盈利,我们可以按照投资加上每年的固定回报来退还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采取对公司的股价进行估值,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照原股退回。公司亏损: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未办理注销前,公司的法人资格还存在。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发起人和股东与公司结合的方式不一样
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发起人为了实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结合在一起,发起协议的约束,在公司成立后,具有股东身份。
股东是对公司投资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投资人通过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获得股东资格,包括发起人的认购、发起人以外人的认购和公司成立后投资人对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及受让股份等方式取得。
2、发起人参与公司之间管理,股东不一定参与管理
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前的设立过程中,在执行职务范围内,也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他对内执行设立行为事务,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一旦公司合法成立,发起人的行为即成为公司机关的行为,其所生之权利义务,归于公司享有或承担。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成立,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各发起人应就设立公司所为之行为以及设立所花费的费用负连带责任。
3、发起人是股东,股东不一定是发起人
股东不以发起人为限,在设立阶段和公司成立后认购、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发起人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首批股东,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必须具备发起人身份。
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包括: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
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
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3、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4、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
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
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国际商标注册之路十分漫长,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态,那么在商标注册的过程当中会出现哪些状态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成功后就能领到商标注册证书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申请被驳回
相信大家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最熟悉的一种状态,也就是最恨的一种状态了。因为商标被驳回就证明商标注册失败,当然我们也可以进行复审。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进行形式审查
这也是商标注册过程当中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针对商标申请的资料是不是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的需要补全或是修改资料。所以小伙伴们在商标注册申请的过程中,资料要准备充足,否则商标注册起来时间就会更加地漫长。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商标实际审查其实是商标局各个部门对商标进行的一次审查,这一次的审查也是对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要求、是否有近似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审查。假如在审查的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话,都会被商标局驳回。驳回后可以进行复审,如果复审也失败就说明商标就注册失败了。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驳回复审通过
商标被驳回之后可以进行复审,如复审通过就可以刊发注册公告。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注册存在异议
商标注册的过程当中,也存在被异议的风险,那么当商标被异议时,此时就必须提出书面辩驳进入异议程序。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公告
当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之后,就会进行商标公告。商标公告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在此3个月内,如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进行异议复审,复审通过之后商标也注册成功。当然如过不进行复审或者复审没有通过的话,商标也注册失败。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就注册成功了。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之商标注册成功
这也就是商标注册人最开心的时刻,当商标申请到注册结束商标没有问题,不存在近似、抄袭等情况,就下发商标证书了。领到商标注册证书,就预示着商标正式注册成功。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成功后就能领到商标注册证书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