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责任则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必然需要自然人担任,自然人有自己的私利,就会有为个人利益行事的可能。如前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因此很难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2、这里所说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说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刑罚的刑事责任。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1、向通信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反之则不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同时说明理由;
3、通信管理局受理申请的企业,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4、在审核过程当中,业务处室对于那些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企业,同时说明理由并交由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件
1.竞业限制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离职后要遵守约定,劳动者遵守约定后,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经贸合作。这个认证目的非常清楚地说明,企业要开展认证必须具备条件才能申请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专门讲了条件和程序,归纳起来,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0-ISO9000族中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2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属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对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履行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
2.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属于
1.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隐名股东如果想要退股,可以与显明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发生法定情形时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