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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13
    公司破产了,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10人看过2024-01-13
    股东的权利是指股东因为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英美公司法并没有具体明确地列举股东的权利,但是,一般赋予股东的最为核心的权力是投票权;此外股东获得信息的权利和诉讼的权利也是突出的权利。对此,美国公司法中体现的股东的权利主要是三类:表决权、诉讼权和资讯权。大陆法系对股东的具体构成也没有明确的界定。日本学者一般按行使的目的把股东权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指的是为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红利分配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共益权指的是为公司利益和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提问权、解任董事请求权等。
  • 107人看过2024-01-13

    1、如果续签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待遇相当或者有所提高,劳动者拒绝签署的,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续签的合同较之前的合同待遇有所下降,劳动者拒绝签署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114人看过2024-01-13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但是否对公司财务账簿进行审计,属于公司自治的内容,应当由公司内部协商确定,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的范畴,因此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所有权利,但要求进行审计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其无权要求公司审计账目。

  • 111人看过2024-01-13

    股份有限公司用交税的。

    报增值税流程:

    1、每月10号(如果10号是节假日,可顺延一天)之前到主管税务局的征收所去申报纳税,填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表根据纳税人类型不同也不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要填一张主表和八张付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只填一张主表和一副付表。

    2、增值税申报方式有手工申报、IC卡申报和网上申报,手工申报和IC卡申报都是要到税务机关来申报,不同是IC卡申报要先在企业的电脑里先写卡,然后在到税务所申报。网上申报是要在网上下载申报表,填好后再上传。每个企业的申报方式都不一样,如果你不知道你们的申报方式,可向主管的税务机关的征收所查询。

  • 113人看过2024-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 108人看过2024-01-13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得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侵占,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其他股东有权责令股东退回侵占的财产,如果不退回的可报案处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120人看过2024-01-13
    可以。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备案登记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而且免费。
  • 112人看过2024-01-13
    股东代表诉讼可以提交撤诉申请书。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应当在宣判前提交撤诉申请书。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未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10人看过2024-01-13

    一)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利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2、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公司法》规定,公司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对董事会的经营权加以制约。

    二)强化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公司法》第43条规定,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明确小股东的诉讼权力

    1、扩大小股东的可诉范围

    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小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小股东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

    2、规定诉讼时效

    《公司法》应就此增加诉讼时效之规定,具体时间以十五天为宜,因为公司决议效力的未决状态影响公司的运作。

    3、调查权

    当小股东有正当理由怀疑公司存在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或主管部门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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