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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3人看过2024-01-13
    1、股东会决议通过;
    2、签订转让意向书;
    3、进行财务审计,盘点资产,确认债权债务(函证),确认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各方自己清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
    4、谈判转让价格(按公司净资产转让,而不是按注册资金)和条件,签订转让协议(合同);
    5、交割资产,双方在资产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6、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通知(法人变更和承接债权债务等);
    7、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姓名和投资方);
    8、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如果仅是转让,不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仅变更股东和法人即可;
    9、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10、开户银行留底印鉴变更;
    11、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 503人看过2024-01-13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这标志着一标多类申请制度的确立,千呼万唤的商标一标多类申请成为现实。那么,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的利与弊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的利与弊

    一、一标多类注册的优势

    1、注册申请文件少,降低申请时信息被填写及录入错误的可能性

    当申请人提交一标多类申请时,仅需提交一份申请书、申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的),而无需按照一标一类商标注册申请一样每个类别单独提交相关注册申请文件。即便考虑到目前商标局大力推进的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所涉及的文件简化规定,一标多类申请仍然在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同时亦能更好地降低申请及审查过程中相关申请信息被填写或者录入错误从而延误申请及审查周期的可能性。

    2、更好保证审理速度相同、标准一致

    当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类别上提交注册申请时,往往希望在不同类别上的注册申请可以同时完成,以便申请人的后期管理和使用。而现行审查实践中,对于上述情况下的申请,由于审查时的主客观原因,常常难以保证相同的审理速度。此外,上述情况下的申请,在商标申请实质审查阶段有被分配给不同审查员审理的可能性,而不同审查员的主观审查标准亦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情况下的申请的审查结果,也不能保证被施以绝对一致的审查标准。

    然而,上述不利情况,申请人却可以通过提交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来避免。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在审查实践中会由同一名审查员进行审查,以此避免前述因审查员主观审查标准存在差异而产生不同审查结果的情形,提高审查质量,并且保证审查进度的一致(审查结果会在同一官方通知文件上体现),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保障商标申请人的权益。

    3、便于商标后期管理

    商标局针对一标多类商标只发放一个商标证书,商标只有一个商标号,方便申请人对商标及商标注册证书的记录、保存及管理。而商标的注册日期相同,会使得商标所有人针对商标的续展日期管理会更为便捷,避免因为不同类别的商标注册日期不同而存在多个续展日期,从而错过个别类别商标续展日期的可能性。

    此外,与商标注册申请阶段相同,如果申请人希望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交变更、续展、转让等申请时,一标多类商标仍然在申请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同时亦能更好地降低相关申请信息被填写或者录入错误的可能性。

    二、一标多类注册的劣势

    1、注册申请整体审查时间可能会被延长

    如前所述,一标多类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审查实践中会由同一名审查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会在同一官方通知文件上体现。同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此种情况下,在商标申请阶段,若一标多类的申请商标在一个或者部分类别的注册申请被要求补正或者被第三方提交异议申请,则该商标所有的类别上的注册申请都要等待相关补正或者异议完成后,再被进行初审公告或者核准注册。因此,若一标多类的申请商标遭遇到前述情况,则其整体的注册申请审查审理完成时间必然会因此而被延后。而若申请人针对多个类别上的同一商标注册申请采取的是一标一类申请,则即便部分类别上的注册申请遭遇到补正或者异议程序,申请商标依然可以在其他类别上先行获得注册。

    2、所有类别必须一并续展

    现行规定下,一标多类商标在进行续展时,必须对其核定的所有类别一并进行续展申请。若申请人希望不再对该商标在部分类别的上的注册进行续展,其必须先行通过商标注销申请程序将相关注册类别进行注销,然后再针对剩余的注册类别进行续展申请。这无疑增加了申请人的商标管理成本和负担。相对的,若申请人采用的是一标一类申请,则申请人仅需在商标续展期内对希望保留的注册类别提交续展申请即可。

    3、所有类别必须一并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提交商标转让注册申请时,同一商标注册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不要求必须一并转让。

    然而,根据2024年8月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常见问题解答”中发布的“一标多类商标如果转让一个或几个类别要如何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

    根据上述,一标多类商标注册人在对一标多类商标进行转让时,其名下其他商标亦可能被要求一并转让。相关商标注册人可能会需要将按照一标一类申请原则下不需要进行一并转让的商标一并提交转让申请。例如,某商标注册人名下一标多类注册的A商标核定注册在第1,2,3,4,5, 7 类商品上;一标多类注册的近似商标B核定注册在第7,10,14,18,24,25类商品上;近似商标C核定注册在第7类类似商品上。该商标注册人基于公司营业范围调整,欲将该商标第7类商品上的注册转让给第三方,保留该商标在其他类别类上的注册为其继续使用。但是,根据前述,因为A、B商标是一标多类注册,因此该商标包含的全部类别必须一并进行转让。故该商标注册人只能将上述商标的全部类别注册一并转让给受让人。或者将A、B商标在第7类以外的其他类别上的注册进行注销、然后再将A、B、C商标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而若该商标所有人仍然希望保有该商标在其他已被注销类别上的注册的话,其只能重新在相关类别上提交针对A、B商标的注册申请。这无疑又增加了商标注册人对于商标转让所承担的费用和程序负担。

    4、商标规费上无优势

    此外,依据现行的商标申请注册收费标准,采取一标一类与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需要缴纳的商标规费是相同的,一标多类申请并无费用上的优惠。

    综上,不难理解一标多类这样一种看似便利的申请制度却在国内不温不火,大多数申请人的还是选择通过一标一类的方式针对同一个商标的不同类别进行分别提交的原因。实践中,笔者建议商标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权衡一标一类注册和一标多类注册两种方式的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此外,也期待商标局充分考虑注册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在将来进一步完善一标多类商标申请制度,以有利于一标多类商标的注册申请及管理使用。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的利与弊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870人看过2024-01-1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欧盟商标可以在哪些国家使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欧盟商标可以在哪些国家使用

    欧盟商标注册成员国包括以下28个国家:

    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的特点:

    1、欧盟商标的申请人可以还国际上的的任何人,不再只是限制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2、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费用低。只需要申请注册一次,就能在整个欧盟的其他27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不用每个国家都进行申请一次,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成本。

    3、商标的保护程序是比较集中的。任何一个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都能享有其欧盟成员国的相关的商标保护法的保护,对于商标纠纷时间的裁决是可以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得以执行的。

    4、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在任何欧盟的一个国家使用之后,对于类似或者相同的商标再次在欧盟申请注册是不被允许了,这就起到了很好的保护在先商标的作用。

    5、在欧盟注册商标还能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意商标用于一种或者多种制定商标或者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就可以享有优先权。

    6、申请再次商标已经咋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就能申请优先权。

    7、欧盟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到期时是可以再次延期,每次延期的保护器都为十年。

    8、申请欧盟商标可以实现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注册欧盟商标可以在哪些国家使用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9人看过2024-01-1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怎样缴纳专利申请费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怎样缴纳专利申请费

    由于申请专利涉及到多种费用,而且如何缴纳各种费用,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保护期限等问题,根据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

    在办理完专利申请后,拿到或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各一份,应根据这两份通知书上所给出的申请号和应缴纳的费用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在收到初审合格可提前公开的通知后,应缴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当年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至于其他费用,如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费等办理其他专利事项的费用,应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和审查情况缴纳。

    怎样缴纳专利申请费?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银行使用电子联汇的(卫星传输)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的简称,例如:“申”表示申请费(费用名称简称表见附录)。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的。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怎样缴纳专利申请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651人看过2024-01-13

    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下面华律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的详细步骤介绍。

    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的详细步骤介绍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的详细步骤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75人看过2024-01-13

    计算机软件也是著作权的一种,如果要使用他人的计算机著作权的,需要取得著作权的许可,如果侵权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

    1、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773人看过2024-01-13

    专利法规定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创造性位于专利系统的核心地带,是“专利系统的最后看门人”。那么,如何判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对于发明所应具有的创造性规定如下: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由此可知,对于发明来讲,其创造性判断需要注意三个点:

    一是对比对象为“现有技术”;

    二是需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三是需要具有“显著的进步”。

    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是发明创造性的判断基准,如何准确理解这两个判断基准,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明确了如下标准:

    1.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采用“三步法”进行判断;

    2.判断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主要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定与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例如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为获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

    第三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这种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上述三个步骤,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判断显而易见的“三步法”。在判断时,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此外,创造性的判断中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因素的存在,例如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值得注意的是,发明在商业上获得的成功,也是应当考虑的有益效果。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如何判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33人看过2024-01-1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深圳登记文字版权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深圳登记文字版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深圳登记文字版权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122人看过2024-01-13

    加湿器是一种增加房间湿度的家用电器。加湿器可以给指定房间加湿,也可以与锅炉或中央空调系统相连给整栋建筑加湿。你知道加湿器商标注册到底属于哪一类呢?今天,华律网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加湿器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

    在45类商标分类中,加湿器属于第11类该类别主要包括环境控制装置和设备,特别是照明、烹饪、冷却和消毒用装置和设备。

    【1101】 -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3】 - 汽灯,油灯

    【1104】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 -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家用USB供电式加湿器 负离子加湿器 家用加湿器 工业用加湿器

    【1107】 -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 - 水暖管件

    【1109】 -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 - 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 - 小型取暖器

    【1112】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 - 核能反应设备

    以上就是关于加湿器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719人看过2024-01-13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让商标转让也成为了一种交易方式,随着企业的跌宕起伏,每天都有很多企业倒闭,也有很多新生的企业诞生,商标转让不仅能节约时间,还能拥有老商标之前在市场的影响力,但是商标一般多少钱才算合理呢,面对这一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商标转让一般要多少钱才合理

    商标的价值取决于商标在市场的影响力,还有商标自身的设计理念,一个好商标的价值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所以下面我就按照商标价值体现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商标转让一般要多少钱才合理

    一、商标潜在价值

    商标的潜在价值就是商标在市场上的反应,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企业使用过的,所以在市场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影响力的大小就是决定商标价值所在,包括影响力的范围,这需要我们根据商标实际情况和自身产品和营业范围来自行考虑。

    二、商标设计理念

    每注册一个商标都有它自身设计理念和设计想法,在推广过程中也能有句推广标语,而不是简简单单的随机注册一个商标logo,让人看不懂、很粗糙、没有一点艺术的感觉。

    三、商标构造

    商标的结构不要过于复杂,这样不利于推广,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感觉,最好采用单一样式,中文或者英文或者图案等等,尽量不要样式叠加,如果感觉商标可以的话,可以将样式叠加的图标进行拆分注册,这样可以将单一样式注册的商标组合使用。简单的商标容易让人记住,但是太过于简单,就缺乏创意了,要的就是简约而不简单的感觉。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一般要多少钱才合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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