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类的是为了保护原创作家的一种方式,现在盗版横行,不少原创作家都觉得很揪心,辛辛苦苦原创的作品还不如盗版的赚钱,所以进行著作权登记是尤为重要的,那么著作权在哪里登记?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下面华律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著作权在哪里登记
著作权在哪里登记,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一、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去哪登记
1、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二、作者的必备条件
1、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2、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三、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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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公司的办理是需要符合相应的行业资质的,首先去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注册资本金最好达到资质最高标准要求,以备日后升级方便。按资质标准准备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中级技工。人员准备好后,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表格可以去建委,建设厅网站下载。
准备综合资料,装订成册,里面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5、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准备人员资料,装订成册,里面包含:
(1)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准备业绩资料,装订成册,里面包含: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领取资质证书。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可见,我国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征收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按税法规定,个人购买国债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除另有规定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四、关于"次"的认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公司解散之后,经过清算程序,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应当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解散不给赔偿
目前维权的途径,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种是与单位谈判。组织类似遭遇的员工,找到负责人好好谈,暗示他如果拖着不补偿,就走法律途径的意思,大家撕破脸皮公司更难堪。同时,可以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音频和视频记录,以作为无法与公司协商的证据;
第二种是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表、员工们的证言、工资流水等证据等),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寻求帮助时将单位违反法律的主要问题,你的主要诉求和相关证据作为简单的报告材料写下来,最后劳动保障监察会核实情况,帮助你解决问题;
第三种是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处理或者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拒绝执行仲裁结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划扣,拍卖公司资产进行偿付。
第四,如果单位解散确实无法支付任何补偿,你也可以申请该项保障金。为了防止单位突然倒闭停业导致大量工人失去生活来源,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一些地方政府设立了一些欠薪保障金,如果用人单位倒闭欠薪无法支付的,政府将向工人支付一定数量的工资,达到帮助工人渡过困境目的。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
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
公司股东变更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要到场办理变更手续,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股东变更的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