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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人看过2024-01-12

    一、特征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⑤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四、出资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五、股份转让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六、组织机构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 113人看过2024-01-12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是指有形财产。


  • 110人看过2024-01-12

    注册公司准备材料:

    1、准备4-5个公司名称(现在公司名称查重比较严格,多几个有备无患);

    2、准备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自己没有注册地址的话可以找提供代理公司挂靠);

    3、公司的法人以及股东监事;

    4、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

    5、确定好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法确定的话可以参考一下同行的经营范围。


  • 115人看过2024-01-12

    营业执照遗失必须登报声明,并补办:

    1、在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报手续;

    2、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能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 106人看过2024-01-12

    支付投资款,没有以自己名义登记股权的,属于股权代持。由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10人看过2024-01-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09人看过2024-01-12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那么,只办理银行挂失备案换章,保险起见,登报挂失一下。

  • 105人看过2024-01-12

    资格丧失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 120人看过2024-01-12

    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说,资金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失去了资金的支持,那么很多业务将停止运作。增资是公司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的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决议,只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即可。

    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公司的原有股东的有优先认购权。该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即使某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他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 127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如下: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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