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身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1、股东身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实践中,股东、董事等人员往往主张其向用人单位正常提供劳动,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领取工资,享受劳动者的相关待遇;而用人单位则主张股东、董事是公司实际控制者而不属于劳动者,支付的相关待遇是基于股东、董事的身份,而不属于工资或劳动报酬性质。法律并不禁止公司的股东、董事等人员以劳动身份进入公司任职、向公司提供劳动,也未严格界定二者认定的区分界限。
公司股东关系是依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形成的,在工商登记上予以记录。公司股东并没有为公司干活的义务。如果公司聘用担任实际管理职务,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这些职务,那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当然,如果你愿意主动放弃报酬,那是另一回事。如果有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正常劳动者一样。
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
一、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专利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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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步骤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行政复议步骤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专利行政复议的受理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2)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
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行政复议步骤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公司可否借钱给股东使用?
1、公司是否可以借款给股东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3、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股东都是最终受益人吗?
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
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
实际上从最终受益人这个概念就可以看出有的时候在司法实践中会发生公司的最终受益人有可能并不是公司当中任何人的情况,公司的大部分利益都被悄悄的挪用走,建议这种情况发生时应该及时举报并且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帮忙处理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股东之间自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
但股东间自行书写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情况下,股东在设立公司前,自愿自主签订的合作协议,只要不违法、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就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各股东都需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认真积极履行协议,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2、股东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实质是合同的一种。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各股东签订合作协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1)一方股东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作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2)各股东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作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作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于科技型企业,期间的专利申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仅可以维持企业的竞争优势,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更好的在市场中立足。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专利申请的流程。
专利申请依法流程
提交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申请-申请人缴纳专利申请费用-专利局进行专利分类-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
1)如果是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如果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需要修改的-申请人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的,则专利申请被驳回;如果合格,则完成初审,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获得专利证书。
2)如果是发明专利,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申请人补正,补正不合格的,商标局驳回申请,如果合格的则通过初步审查,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自申请日起3年内书面提出实质审查,如果未提出,则申请视为撤回;提出实质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则授予专利权,办理登记手续,缴纳费用,获得专利证书;如果不合格的,需要申请人补正,补正不合格则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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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公司股东口头协议有效吗?
股东口头协议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般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口头的股份协议是有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一、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