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工商局窗口受理人员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上述的相关材料;
二、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三、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是否涉及前置审批咨询受理人员),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3、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如有欠税,缴纳完毕,然后撤销全部银行户头。
4、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是:
1.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