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人看过2024-01-14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而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158人看过2024-01-14
抵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受清偿时,才能以抵押物折价或以其变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物折价或变价清偿债务时,要经过清算程序,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以抵押物折价或变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对于超出债务数额的部分变价款,仍归抵押人所有,对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债务人继续履行。而根据流质契约条款,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经任何程序,即由债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这与担保权的价值权性有违,担保物未经折价或变价,就预先约定担保屋移转于担保权人所有,与担保权的变价受偿性不符。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
112人看过2024-01-14
1、维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务人一般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其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往往会因眼前一时的急需而不惜以价值较高的财产担保小额债权。债权人也会利用债务人这种不利处境而提出种种苛刻的条件,迫使其签订流质契约。如果允许流质契约有效,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会使债权人不经清算程序即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这实际上是一种暴利行为,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利益,也违反了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正如学者们所指出的:“债务人举债多处于急迫窘困境地,债权人可利用之迫使债务人以高价之物供作较小债权担保,图谋债务人清偿不能时不经任何程序而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牟取非分利益。由是,从保护处于弱势之债务人的角度,流质契约应予禁止。
2、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实践中,并非所有的流质契约都不利于债务人,有些时候它也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对标的物的价值作错误的估计,或因市场行情的重大变化而使标的物的价值暴跌,或由于对债务人的信誉为过分的信赖,而没有要求与债权数额相等的抵押物担保,如果承认流押契约的效力,则债权人只能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债务人则可以拒绝为债务清偿。因此,禁止流质契约,从债权人的角度而言,也可以防止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价值急剧下降,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从而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14
扣缴义务人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既没有办理过税务登记也未办理过扣缴义务人登记的,应先按规定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
-
145人看过2024-01-14
1、押金和定金的相似之处:
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担保债权的实现。和定金一样,都是担保,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
2、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
理论上的区别:
(1)区别一——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区别二——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区别三——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区别四——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3、实践上的区别:
(1)区别一——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2)区别二——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
389人看过2024-01-14
企业增资并不必然导致股份稀释,因为企业增资股东会有优先认购权,并且此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比例和出资比例相同,这种情况下,股东的股份并不会被稀释。所以,除非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否则企业增资后股份不会被稀释。
股份稀释一般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进行的,小股权防止股份稀释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缴公司的增资。
-
180人看过2024-01-14
一般情况下转让有效,在发现之后可以向股东追偿。因虚假出资股东转让股权而遭受损失的,新股东是可以向原股东追偿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新股东因股权转让有效而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原股东追偿,而不是直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
133人看过2024-01-14
留置权成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到达法律规定的清偿期;
3、动产的占有与债权都必须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135人看过2024-01-14
1、以留置物折价。
这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留置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移转留置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依法拍卖留置物。
这是指按照法定的拍卖程序,以拍卖所得价金清偿债权的方法,这是留置权人变价留置物取偿的主要方法。
3、依法变卖留置物。
变卖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以留置物折价和拍卖留置物以外的方法变现留置物以清偿债权。
-
143人看过2024-01-14
1、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
2、当事人不确定条件是否会在未来发生,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的事实视为合同无效的条件,则视为根本无条件;
3、条件由当事人决定,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的,视为无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