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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4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355人看过2024-01-14

    过了期限就不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189人看过2024-01-1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提交申请

    准备好申请所需文件,将其递交自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相关的商标注册手续,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其委托的代理代为提交,而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包含,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形式审查:

    当香港知识产权署收到商标申请后,会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在形式审查通过后,香港知识产权署会给予申请号,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实质审查:

    经形式审查,香港知识产权署还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其主要审查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若审查不符合要求,将会向申请人发放驳回通知,告知申请人驳回原因,并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办理补正修正手续;

    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商标公告:

    通过审查,被香港知识产权署认为能够接受注册的商标,会将其在香港官方平台上进行限期公告,让公众对此进行异议评判;

    深圳注册香港商标的步骤核准注册:

    公告期限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香港知识产权署核准注册,而申请人也将获得香港知识产权署下发的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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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26人看过2024-01-14
    有限责任公司在拟转让国有股权的时候,拟转让的股东应当首先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在通知中应当写明将经评估且确认的国有股权的价值作为拟转让的价格,征询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此价格购买。如果股东同意购买,则该股权不应再上市交易。如果不同意上市交易又不购买的则视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其明确同意上市交易的,则应在上市交易时专门通知该股东,使得其可以以竞卖人的身份参加竞卖并且再出现最高应价后主张优先购买权。
  • 123人看过2024-01-1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以下这些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6人看过2024-01-14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非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124人看过2024-01-14
    可撤销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于双方都是有效的。但是一经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 142人看过2024-01-14

    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应符合以下转让条件:

    1、转让股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对外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有权处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40人看过2024-01-14

    以下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重大误解构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②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

    ③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④误解必须是重大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2)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3)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条件:

    ①有偿合同;

    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显著不平等,明显背离公平原则;

    ③该不公平系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所致。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仅受损害方享有撤销请求权。

    (1)欺诈构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②合同一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③合同向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④合同向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①须有胁迫的故意;

    ②须有胁迫行为;

    ③胁迫缺乏正当性:胁迫的手段具有非正当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当性;

    ④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了合同。

    (3)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①相对方处于危难或者紧迫需要之际;

    ②合同一方乘人之危;

    ③双方因此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明显严重不利于相对方。

  • 134人看过2024-01-14

    1、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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