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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人看过2024-01-13
    《公司法》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 130人看过2024-01-13
    到法院起诉,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 140人看过2024-01-13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147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新公司仍应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法人主体,法人主体尚未消灭,债务仍由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变更不影响责任承担;
    3、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4、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的,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股东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 144人看过2024-01-13
    债权担保的形式如下:
    1、存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
    2、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姓名、担保的债权金额和范围、抵押品的名称、抵押品的所有权和抵押日期;
    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 145人看过2024-01-13

    股东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即股东的出资义务履行不当,包括存在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反出资义务的,涉嫌犯虚假出资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41人看过2024-01-13
    隐名出资人虽然实际出资但并没有取得公司股东身份,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要求享受投资权益。在司法实务中认定是否享有股东权利需要公司是否发放出资证明、是否制备股东名册,是否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等形式要件,隐名出资人为了通过显名股东向公司享受投资权益,并监督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必须与显名股东签定内容完备的出资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出资比例、利益分配问题、纠纷解决方式、双方的责任划分等事项。隐名出资人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法律问题的基础,应当完善、明确,尽量避免因为约定不明、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等问题。
  • 225人看过2024-01-13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153人看过2024-01-13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137人看过2024-01-13

    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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