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时,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
《办法》第二十条对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一、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在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理解,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新《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
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上述召集通知中审议事项的记载,是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即对于召集通知中未列明的审议事项,股东会临时会议不得就此作出决议。如果作出决议,其决议将归于无效。这是因为,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开会,不同于股东会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必须在商定时间召开,并且其可以审议的事项范围是法定的。这样,股东在开会之前就有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以确定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而股东会临时会议则是随机召开的,并且其要审议的事项又不确定。因此,如果在会前不就审议事项进行书面通知,会使股东难于应付并无法作出决议,或者会被加以利用而对部分股东进行突然袭击并强行通过审议事项。为防止发生上述情况,公司法作出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必须载明审议事项的规定。
增加股东不属于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也不变。增资增加股东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是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股权而增加资本金,而原股东权益并不受影响。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种税,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1.6%)乘6%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0%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5%
3、印花税
股权转让肯定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必须要贴花缴纳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乘税率5/10000。
一、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除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