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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15
    清算公司财产的方案:
    1、调查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和公司财产调查,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清单;
    2、制定清算计划。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毕后,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提出债权清偿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因违法解散清算的,还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交清算方案确认。
  • 159人看过2024-01-15
    公司的清算,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除了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以及因破产解散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23人看过2024-01-15
    清算公司财产的方案:
    1、调查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和公司财产调查,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清单;
    2、制定清算计划。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毕后,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提出债权清偿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因违法解散清算的,还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交清算方案确认。
  • 14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的清算程序不同,如下:
    一、破产清算按以下程序进行: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经理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
    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二、非破产清算:
    1、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后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3、结算公司债权和债务;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 128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67人看过2024-01-15
    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通常要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公司清算的过程之中,人民法院会在清算组成立那天起的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是六十天内,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收到通知的三十天内,或者收到公告的四十五天内。清算所需的具体时间,还要根据清算流程的复杂程度来定。
  • 265人看过2024-01-1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剖析实用新型专利重要性,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好不好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剖析实用新型专利重要性,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好不好

    何为实用新型专利呢?所谓的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这里需要纠正下专利的人的想法,专利贵在技术,而不是在类型上。

    发明专利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发明,其实发明专利也有低价值的专利,所以专利申请重要看的是技术而非类型,实用新型专利发挥的用处可以集中体现在实用这两个字上,因此实用才是真材实料,面向市场。在这里建议一下大家通过专利代理的方式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虽然易于申请,但是还是存在着弊端。

    其实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时间、花费的金钱都基本一致,实用新型专利容易申请,授权时间段,不像发明专利一样但是如何做好实用新申请,这就需要避免专利被无效掉风险了。代理机构申请会将专利进行专业检索和专业的专利撰写实施专利申请,这样极大程度提升了实用新型专利的代理。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剖析实用新型专利重要性,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好不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343人看过2024-01-14

    近年来,我国医药类专利申请量不断攀升,哟要专利的申请已经变成一种潮流。医药专利申请的步骤与其他专利申请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有也有一些方面要特别注意。那么申请医药专利时应该主要的问题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医药专利时应该主要的问题有哪些

    1、关于医药专利申请的领域

    一般医护工作者可以申请的医药专利包括:医疗仪器、装置、医用材料和试剂,以及其改进技术;西药/中药/化合物的药品本身、制备方法、医药用途;诊断试剂或诊断试剂盒;物质的检测/实验方法;生物组织工程技术,如生物材料、组织构建方法;生物技术领域,如基因、重组载体等。

    2、医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问题

    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这就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一定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具体而言就是,专利申请前不能公开技术方案,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课题名称。

    我国专利申请遵循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如果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对已经取得的医学成果通过论文等形式进行发表,就损害了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所以,用于医药专利申请的应为:没有投稿的研究原著;没有在数据库发表的博士硕士答辩论文;没有发表的创新研究结果。

    3、医药专利申请需注重检索

    通过检索对专利文献进行摸底排查,不仅仅可以确保医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还可以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为自身的研究提供方向和灵感。

    由于医药领域的研发周期一般较长,专利申请人应该在申请前再次进行文献检索,以确认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进展情况,确认自己要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医药专利时应该主要的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664人看过2024-01-14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那么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是?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1、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2、汇编他人的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即汇编权人的许可,汇编者可因此对汇编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没有汇编权可言。但是,如果对这些作品进行汇编,而这种汇编形式能体现汇编人独特的取舍、选择、组合、编排与设计,汇编人也可就其汇编形式产生新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形成的汇编作品,汇编人仅就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享有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53人看过2024-01-14

    有人认为,单位犯罪时,首先应负责任的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但是,其实这种说法不能一概而论,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在哪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法律责任?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公司法人代表在哪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法律责任

    1、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说是说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

    2、法人代表指使别人来做。该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

    3、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在哪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法律责任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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