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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15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很多公司在合同上只盖一个章,并未填写完整的公司名称。业主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看合同上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相关资质中的法人登记情况是否一致。
    2、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3、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与公司就增项事宜约定清楚,保证增项费用不能超过一定范围。
    4、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房屋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 10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赔偿劳动者:
    一、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赔偿劳动者。
    二、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的,则支付两个月的工作。
    三、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125人看过2024-01-15

    1、工期约定。

    2、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和装饰公司洽谈时,要了解装饰公司的工程施工资格。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还要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

    3、初步接洽家装公司。

    4、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5、考查施工队。

  • 132人看过2024-01-15

    1、按照约定接受交付仓储物的义务

    法律规定了保管人的验收义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给付仓单的义务

    法律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3、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

    法律规定:“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异状通知义务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仓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中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将储存的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不得无故扣押仓储物。关于仓储期间,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 100人看过2024-01-15

    如果公司职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年迟到五次解除劳动合同,表明一年迟到五次已经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出现该情形时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5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122人看过2024-01-15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123人看过2024-01-15
      有期限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股东代表诉讼适用这一时效的规定,所以是有期限限制的。
    • 100人看过2024-01-15

      一、裁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书。

    • 128人看过2024-01-15

      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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