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注销完毕,所有工商、税务全部办理完,实收资本应由出资人所有,凭工商注销手续,可以直接转入出资人帐户或由出资人提取现金。
不需要作会计分录了。
常见的实收资本账务处理: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借: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
固定资产;
贷:
实收资本。
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处理公司的债务,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解散程序:
1、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
2、在清算组成立之后的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3、有关清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向有关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司登记注销后,发布公司已解散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只要是属于的公司满足条件就可以被收购了。
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国外企业收购的程序或渠道是非单一性的,基本上可概括为间接收购和直接收购。
间接
间接收购指购买者并不向被购方直接提出购买的要求,而是在证券市场比高于股市价格水平的价格大量收购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公司间的激烈对抗;或者是利用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之机,大量买进该公司的普通股,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
直接
直接收购是指收购者直接向一家公司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如果是部分所有权要求,该公司可能会允许购买者取得增加发行的新股票;若是全部所有权的要求,则可由双方共同磋商,在兼顾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确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和形式。在直接收购中,被收购方还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主动提出邀请。
优先股属于股东权益。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一百元。优先股发行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公允、合理,不得损害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价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方式确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