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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15

    一、定义不同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合并,合并前的多家企业的财产变成一家企业的财产,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企业合并是资本集中从而市场集中的基本形式。在日本以及欧美国家,企业合并只要不带来垄断弊端,就被视为合理,甚至受到政府政策的鼓励,但可能导致垄断的企业合并,会受到反垄断政策的干预。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兼并的核心问题是要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企业产权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特征不同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但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制。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三、动机或目的不同

    企业合并的主要动机或目的有:

    1、加快企业发展,如为了尽快扩大市场占有率;2、经营和生产多角化;

    3、控制原材料、资源、以获得更大的市场支配力;4、实现规模经济,组织大批量生产;

    5、获得税收、金融上的好处,这种动机与政府政策和金融企业的政策有关;

    6、吸收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如为了获得某项技术,购买掌握这项技术的企业;

    7、救济经营不善的企业;

    8、便于安排人事。

    企业兼并的目的或动机主要有:

    1、追逐市场势力。

    2、获得多工厂经济的好处。3、防止机会主义行为产生。4、避免讨价还价问题。

    5、消除下游产业投入品选择中的扭曲现象。6、改善不完全市场信息的质量。7、便于实施有利可图的价格歧视策略。8、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

    四、形式不同

    企业合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水平合并、垂直合并、混合合并;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控股合并;善意合并、恶意合并;现金合并、股票合并。

    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购买兼并、接收兼并、控股兼并、行政合并、企业兼并、横向兼并、纵向兼并、综合兼并。

    五、性质不同

    六、控制程度不同

    企业合并中,被并公司完全并入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后者取得被并企业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被并企业作为存续企业、新设企业的一部分而完全受其控制。

  • 107人看过2024-01-15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者的具体伤情,承担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12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 103人看过2024-01-15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者的具体伤情,承担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07人看过2024-01-15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者的具体伤情,承担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281人看过2024-01-1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广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广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评判一项专利是否具有价值不是仅仅从其专利类型就能判断的,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具有商业价值,他们同样可以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充当注册资本。优质的专利体现在专利权的稳定,专利的创造性和实用性,一个优质的专利,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都是能够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公司软实力的。况且在专利愈受重视的今天,拥有优质专利更能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获利的可能(专利许可、搭建专利池、专利技术入股、侵权赔偿等)。

    为什么实用新型被认为“市场价值不高”、“作用不大”?

    首先,保护客体相对狭隘,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表明了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仅仅是产品;其次,专利审查相对较宽松(不经实质审查),我国采取形式审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第三,要求的标准不同,实用新型也要求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但实用新型的创造新标准在立法上就低于发明专利;最后,保护时间较短,实用新型的保护时间较短(只有十年),相对于发明专利20年的保护期,会让更多人青睐于发明。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广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作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142人看过2024-01-15

    夫妻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559人看过2024-01-1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风险预警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风险预警流程

    1、信息的检测和采集:采集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涉外专利争议的纠纷信息、国家重大贸易、科技、投资和技术标准制定活动中的专利信息。

    2、数据分析:开放专利预警分析软件,建立专利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评估和论证,提供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3、专利预警信息发布:使企业随时掌握国际上软件发展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动态。

    4、专利预警信息反馈:进行后续跟踪,并对预警分析意见进一步修正。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风险预警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21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现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这点是基于的《公司法》规定而作出的相应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

    五、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收购协议应具备下列条款: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

  • 116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可以自行解散。公司自行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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