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1】协议并购,指收购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股份持有人直接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2】要约并购,通过申请合并、证券交易所收购上市公司股票30%以上时,要持续增资股票,必须发行收购该公司所有股票的申请,以约定的价格收购股票,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管理层并购,是指公司的经营者利用融资所的融资书和股票交易收购自己公司的行为,公司的经营者成为了公司的所有者。
【4】一致行动人并购,是指扩大多数投资者能够共同支配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表决权数的行为。
【5】债转股方式:并购方将目标公司的债转股,达到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实现上市公司的收购。
通过并购,企业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集中化和经营规模,增大自身竞争力,占有更好的份额,一般来说并购是好的利益新闻,是众多投资者关注的对象。
不可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必须等鉴定结果出来。具体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
1、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向外界提供担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超出这个范围的担保则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如果其起诉理由表述为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或者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由于这些情形不属于公司法所规定的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提起的事由,在起诉受理环节就会被拒之门外。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所提出的清算申请是不予受理。清算事项,只能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1、不一定。
2、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一定必须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解散,是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因公司解散原因不同,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自愿解散,也称任意解散、主动解散,是指因为公司或股东的意愿而解散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90条的规定,自愿解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等。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合并手续需要注意的有:
1.通知、公告。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3.合并后责任的承担。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所以,分公司注销一般来说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用来证明分公司决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