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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人看过2024-01-16

    委托代理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中适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一种形式,除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民事活动外,一般民事活动都可以实行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 188人看过2024-01-16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140人看过2024-01-16

    1、无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确:

    (1)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被代理人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

    (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130人看过2024-01-16

    公司法股东的代为诉讼的被告是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5人看过2024-01-16

    代理人代理权签订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在一个月内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追认后产生法律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320人看过2024-01-16

    1、外观侵权如果不赔偿的话,对方可能起诉,然后根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十一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 127人看过2024-01-16

    外观专利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158人看过2024-01-16

    清算责任纠纷是指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因故意或者重人过失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

    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是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债权债务的公司机关。《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37人看过2024-01-16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申请人应当使用知识产权局现行规定格式的请求书。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在请求书中写明。该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该名称以1—7个字为宜,不得超过15个字。

    产品名称应符合下述要求。

    1、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产品名称应当与设计的内容相符合。

    3、下述名称应当避免使用:

    (1)含有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抽象的名称,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物品”等;

    (3)附有构造、功能或作用效果的名称,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等;

    (4)附有产品规格、数量单位的名称,如“21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副手套”、“一副筷子”等;

    (5)以产品的造型或色彩命名的名称,如“红色外衣”、“棱形尺”等;

    (6)省略写法的名称,如“棋盘”不能写成“棋”,“玩具汽车”不能写成“汽车”等;

  • 138人看过2024-01-16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行为在民事行为中可谓司空见惯,最为常见的就是业务、采购人员代表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的行为。因此,能否做好对代理行为的管理就尤为重要,否则将产生以下风险:

    1、由于监管不严导致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范围签订合同,被认定为是企业行为,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2、企业在授权代理人时授权范围不明确,代理人签订合同超越代理权限,与合同相对方产生争议的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3、公章、合同书、介绍信等管理不严,工作人员借用或者滥用公司公章、空白合同书以及介绍信签订合同产生表见代理的由企业承担合同风险;

    4、在与相对方的代理人签订合同时,未核实其代理权限、职务等重要信息,导致双方合同效力问题产生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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