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纳税涉及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后两个是股权转让缴税的大头。
如果持股主体是个人,然后转让给个人或者企业税,那他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率是20%。
如果是企业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那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0%、25%,显而易见,这两个税负是比较重的,有什么合理节税的方法呢?
1、先分红后转让
公司之间的分红是免税的,因此可以先对利润进行分红,分红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赵星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可以分得1000*30%=300万元。
分红后转让价格也相应的减少300万,赵星公司股权转让收入:600-300=300万元,其中的股息红利300万元是免税。那么,赵星公司股权转让所得:300-150=15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50*25%=37.5万元。
比较起直接转让,先分红再转让,赵星公司可以节税75万元。而且,分红越多,要缴纳的税款越少。
2、先分红,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东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东以分得的股息、红利进行投资,该部分应该作为投资资产的历史成本,计入股权的计税基础。
如果公司在转让股权前,与受让公司协商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就可以增加股权的原值,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增股本操作起来,可以这样:首先,受让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然后,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进行投资,增加股本。
不过,这个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当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这是《公司法》的硬性规定。
3、合规利用财政返还政策
国内很多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有着很好的税收优惠。
股权转让想节税,也可以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如果是个人股权转让,可以在税收优惠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如果是企业股权转让,就得提前在税收优惠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这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股东去世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2、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能不能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
1、股东去世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2、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能不能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
1、股东去世了股权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2、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能不能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由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具体筹划方式有:
1、正当理由低价转让个人股权。何为“正当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7号给出的四个情形,典型的如: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股权低价转让,本质上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注意的是,该种情形适合特定的企业,同时提交的材料应符合实际。
2、恰当运用“核定”法。67号文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比如,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面记录、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对比以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计税成本。
3、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区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
4、通盘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税。对于间接持股的股东,应该通盘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税,而不是就个税论个税,可以积极争取行业性、区域性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实现个人整体税负的降低。
法律意见书:3000~12000元
法律意见书是对某件具体的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论证、分析而发表的独立的专业意见。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当事人可以看清项目或交易对象、标的属性与状况,有效地帮助当事人作出是否从事交易以及如何进行交易的判断在劳动人事用工方面,企业往往对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无从着手,难以判断公司的举措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这时完全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法律风险,作为决策的参考。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4.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5.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6.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7.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2、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