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17

      试用期是不可以中止,并重新计算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该试用期不会发生中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借此来延长试用期的期限。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 357人看过2024-01-17

      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注意:

      (一)用人单位名称:查看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印章名称一致以免被骗。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企业间的试用期根据签订年限的不同而定,最多不超过6个月;国家高校、机关见习期不超过一年。

      (三)违约金:尽量将违约金降到最低。

      (四)备注事项:将与招聘方达成的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写明,以防招聘方不认账。

      (五)签约程序:切记应在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六)明确具体的职务和岗位,明确工作内容及性质。

      (七)明确工资数额及涨幅情况。

      (八)明确是否办理社会保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股东平等原则。

    我国公司法中有不少体现股东平等原则的规定,如同股同权和同股同利(第127条)、一股一表决权(第103条)、按股份分配剩余财产(第195条)等,但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平等原则。尽管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有平等原则,但鉴于股东平等原则在保护小股东方面的特殊意义,我国公司法应在总则中予以明确规定。

    二、少数股东的自益权保护。

    股东的自益权指股东以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4条将之概括为资产受益权,具体到法条中则主要有新股认购权(第138条第4项)、股份转让权(第143条)、股利分配请求权(第177条第四款)、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第195条第3款)等。从保护少数股东利益出发,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予以补充和完善。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方面,鉴于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的复杂性,法律对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作出较多的限制,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序运作。

    一是对不同投资主体持有的股权如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和内部职工股等,法律对其可转让性、受让人和转让方式作了不同的规定;

    二是某些特定主体持有的股权,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间内转让;

    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其股权转让的程序,法律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四是不仅不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方式不同,相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也有区别。

    另一方面,股权转让合同除了受到民法典、民法典有关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规定规制,还受到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股权交易法规以及关于企业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制。

    此外,由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工商管理、证券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对股权转让行为事实上也起着规制作用。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比一般商品买卖合同重要得多。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人民法院审查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时,应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点内容。

  • 100人看过2024-01-17

    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

  • 100人看过2024-01-17

    查询公司债务问题的途径有:

    1、进行工商查询,比对企业营业执照信息间是否有差别;

    2、进行税务欠税信息查询,获取企业是否存在欠税信息;

    3、可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站,看是否涉诉,以及是否有被执行的情况;

    4、协调银行查询人征信系统,获取企业信用信息及贷款信息,查看征信报告;

    5、索要三年财务报表和,并查看明细账。

  • 110人看过2024-01-17
    延长假期的期间,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发放加班费的标准是: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则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 245人看过2024-01-17

    员工自愿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一)、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提及延长工时的时候,均使用了“用人单位安排”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强调的是单位延长工作时间。

    (二)、从劳动法的立法意图上看,劳动法是为了限制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因此劳动法的规定必然是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权利,保护员工的休息权。但是,员工的自愿加班是对自己休息权的主动放弃,而不是休息权被剥夺,所以,员工自愿加班是不愿支付加班费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区别在于是否存在读个会计主体。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结果,只有一个会计主体存在,所以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控股合并又分为统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取得的“对方股份”就是合并方(购买方)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