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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的经营情况若是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公司住所地的法院。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100人看过2024-01-17
    理论上而言,法定代表人是无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说这个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或者这个法定代表人有违规的行为,那么是有可能的。
  • 112人看过2024-01-17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 153人看过2024-01-17

    劳务派遣工被辞退需具备的条件有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间的录取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或国家安全的需要,公司性质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违反法定转让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其基本出发点在于该类公司的股权转让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故需要国家意志进行干预。虽然此规定带有明显的时代色彩,在今天的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争议,但因它属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该规定属于效力型的禁止性规范。效力型的禁止性规范是禁绝特定交易行为的发生,以此来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在该法律规范未被废止之前,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无进行补办的可能,则仍应严格依此执行,依法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前法人不需要承担现公司的债务。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况、担保情况等。债务重组的准备工作是债务重组行动的基础。
    二、确定债务重组方案。分析债务重组存在的法律风险,排除法律障碍,确定有关重组行动的合法性;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和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估预测,策划债务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程序和实施步骤。
    三、实施重组方案。就重组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就债务重组提供广泛涉及投资、证券、税务及诉讼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意见;参加各当事方之间就债务重组进行的谈判,争取为委托人最大限度实现重组目的;参加有关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四、后续工作。协调各方法律关系,完善有关授权、审批、登记、备案、通知等手续,解决债务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遗留问题。
  • 109人看过2024-01-17
    舍弃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能。理由如下:

    一、股权是一种财产权,不能抵押,只能是权利质押;

    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虽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没有明确规定,但这违反了公司法人的独立性,即法人的财产独立性,肯定是法律不允许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变化,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公司法》对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规定注重保护的是公司的人合性。

    公司增资扩股往往不仅导致新股东的增加,更是为公司增加了注册资本,带来了新鲜血液,使公司经济实力增强,从而可以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业务,故增资扩股主要涉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运营决策,注重保护的是公司的资合性。

    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

    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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