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融资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一类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直接投资、增资扩股、私募融资、杠杆收购、国内上市、境外上市等方式;其中比较适合新创企业的,有直接投资、增资扩股、私募融资等。
直接投资当然就是投资者向新创企业直接投入资本金并成为新创企业股东,这些投资者可能是新创企业的创业团队、亲朋好友或天使投资人,通常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估价财产出资。
1.直接投资的优点有:
一、新创企业形成自有资金,对再次融资比较有利;
二、出资形式多样,有利于新创企业尽快形成实际生产能力;
三、支付报酬方式灵活。
2.直接投资的缺点是:
一、传统理论认为这种方式成本较高;
二、会分散企业控制权。
直接投资是新创企业资金来源的最主要方式,各国都是如此。据美国Inc.杂志对1990年代中期“美国最快成长私人企业”500强企业的统计,这些企业创业资金来源占比第一的就是创业者自有资金,来自个人储蓄和亲戚朋友的资金占比为约68%;国内学者陈晓红和刘剑在2003的调查数据认为,国内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来自于企业主及所有者出资的占比约为66%;据统计,国内创业大省浙江的科技型企业创业初期资金来源中,由创业者及最初股东个人出资的占比约88%。
增资扩股是指新创企业再次募集股份从而增加企业资本金的行为。企业增资扩股,资金可能来源于原有企业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原有股东增加出资或者新股东投资,但对新创企业而言,后两者才具有实质意义。新创企业增资扩股,除原有股东外,比较常见的新股东有亲朋好友、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家、战略投资者、投资银行、政府孵化器等。
3.增资扩股的优点有:
一、资金可长期使用,风险小;
二、对实际经营限制较小;
三、相对较容易。
4.增资扩股的缺点有:
一、传统理论认为这种方式成本较高;
二、会分散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导致决策速度下降;
三、会导致近期每股利润下降。
增资扩股是新创企业核心的融资方式之一,需要创业者高度重视。创业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就是为了吸引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家、战略投资者、投资银行等外部读者投资,而这些投资者大半都是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出资的。当然,能给新创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经验和购销网络等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也把增资扩股看作是进入标的企业的两种主要手段之一(另外一种向原股东受让股权)。
另外,从广义而言,私募融资、国内上市、境外上市也都属于增资扩股,但由于那些方式有约定成熟的语义,在实践中被和增资扩股区别对待。
2、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1、员工私自盖公章的后果是:会对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造成相应的损失。际情况当中,每个私盖公章的行为用途以及造成的后果都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来说,公章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签署各种文件的时候会用到公章。公章代表这公司,所以一般不存在私自盖公章的行为。如果有这种行为,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
2、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记名股票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作为一种准确权性质的权能,其归属的变动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
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根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中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宣布破产欠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的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要还的。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如果不能证明股东与债务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则公司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盖公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明显过错的,依法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使用公章向个人借款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已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