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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股权质押。但是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质押是需要登记质权才能够设立。质权解除也是需要登记的。
  • 110人看过2024-01-17

    总的原则是,股东投资要在以下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方可进行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有剩余资产,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1437人看过2024-01-17

    第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刑事责任: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时,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法定代表人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四,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 369人看过2024-01-17

    属于。

    1.注册资本验资后转出是属于抽逃出资的。

    2.根据我国《公司法解释(三)》中的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时成立,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就是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例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此种股权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另外,当事人还可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当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第四、条件必须合法。第五、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100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是劳动者所在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来决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就依照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就依照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09人看过2024-01-17
    舍弃
  • 179人看过2024-01-17
    第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刑事责任: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时,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法定代表人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四,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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