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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一般来说是在工商局进行,如果当地特殊情况的话就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

    办理股权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17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通过金融公司置换银行债权,用过渡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股,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因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性质不同

    (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

    a、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

    b、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

    c、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

    (2)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前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a、重整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b、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

    c、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

    2、法律后果不一样。

    破产是法人消灭或死亡,全部的义务清算后消灭。债务重组是对企业的优良资产重新组合,法人人格不消灭和死亡,继续存在和发展。改制是对企业的性质和出资主体进行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的,该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无效。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后,才能对公司生效。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在限制股权转让、保护公司利益与转让股权以满足股东利益之间做出权衡。

    2.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的,该转让合同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目前我国并无法律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因此,依据规定,对于转让人与受让人而言,当转让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特点:

    1、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2、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3、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4、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在我国转让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转让价格并无强制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认。但未作约定的,可以按照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也可以按照审计、评估价格,以及拍卖、变卖价确认。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法院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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