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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债务转让后,因债权债务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案由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或者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208人看过2024-01-17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8、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9、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

    10、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

    11、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账等;

    12、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13、企业统计报表;

    14、加工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未明确要求的不提供);

    15、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 168人看过2024-01-17

    分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分公司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资金划拨证明。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双方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法院来进行起诉,或者是被告的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来进行起诉。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转让后,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是可以起诉的。因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人的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生效。如果没有通知,说明债权没有转让,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
  • 530人看过2024-01-17
    办理个体工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代办执照代办执照,顾名思义,既是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执照、手续等。代办执照的委托人指需要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受托人指去工商局办事的人员或机构,可以是公司股东之一,也可是专业的登记注册机构(其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经济人协会颁发的“企业登记代理执业注册证书”。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7、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

    办理费用:30元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的适用条件

    一、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作为一项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

    因股权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有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依据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及其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上列执行依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否则不应作为强制执行股权的依据,不能扩大解释。

    2、执行时履行通知义务。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依法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才可强制执行转让。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数额及执行费用。

    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转让后,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是可以起诉的。因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人的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生效。如果没有通知,说明债权没有转让,可以继续起诉债务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挂名股东因存在无权处分股权的行为,被实际股东起诉,对于给实际股东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挂名股东被起诉的处理方式,需根据被起诉的原因以及被哪一方当事人起诉的具体情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324人看过2024-01-17

    注册公司需要的注册资金与所注册的公司性质有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要租赁办公室费用需要依照当地水平确定和租赁的办公室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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