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所需资料
1、多准备几个公司名称提高核名通过率;
2、真实的且能够提供红本租赁合同的注册地址;
3、经营范围,要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主营行业放在首位;
4、注册资金看具体要求;
5、法人、总经理、监事、所有股东身份证信息+电话+邮箱;
6、全体成员身份证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提供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7、股东占股比例。
二、办理进出口权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公章、法人章;
2、法人身份证(外国法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3、公司名称中英文(自行翻译);
4、注册地址中英文(自行翻译);
5、法人姓名+手机号码;
6、公司座机;
7、邮箱,能收到邮件就行。
1、首先我们先选定哪家银行作为我们的开户银行,国有四大银行应该是我们的首选,但是其他地方银行手续更加简便。其实如果我们做外贸,则需要建立外币账户,而外币账户一般中国银行比较靠谱。
2、公司开立账户一般在对公窗口而不是一般窗口,在对公窗口我们说明“开立公司账户”,然后业务员会给我们几张单据需要我们填写,填写的具体操作是知道怎么填的就填,不懂的就空白让银行人员填写。填写完成后,只需要提交柜台即可。
3、然后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柜台操作员会补充资料并审查和收录材料。经过审查,他们很快就可以给您开立公司基本账户了。
4、然后就是各种材料加盖公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姓名章。如果您对复印件还不放心,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例如,”此复印件只用于开立银行账户”。
5、银行收到开户申请后,会把材料提交给央行,然后等待央行的批复,然后我们就可以拿到“开户许可”和可以使用的银行账户了。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处理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公司出了问题,股东一般不要负责。如果是公司拖欠的债务,则股东只需要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2、一家公司以其控股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例如,甲公司以其持有M公司55%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持有的N公司60%的股权。这种股权收购方式也被称为股权置换。
1、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
2、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
3、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协商一致时,应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