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39人看过2024-01-17

    工商局审核登记驳回常见的理由有两种:

    1,经营范围不规范,要求重新根据工商局驳回的原因,整理好经营范围重新提交;

    2,要求提供注册地址的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实审,比如:房产证,场地使用证明,红本租赁凭证等;并提供全体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及录制视频,证明注册是本人意愿,并且注册地址是本公司实际租赁的办公场地,公司真实经营;

  • 392人看过2024-01-17

    1、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再成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因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属于非法人组织,尽管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但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

      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

      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

      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

      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 411人看过2024-01-17

    1、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及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在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工商注册的股东人数一定不能过多,必须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是比较少的人数范围内。如果注册登记的股东人数过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加重很多程序上的负担,是不利于创业项目的发展的,其次,股东人数过多,股权分配、股权的动态调整都是比较麻烦的问题。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 133人看过2024-01-17

    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线下办事大厅进行相关资料的填写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17
    营业执照不会自动注销,不管是个体户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都是不会自动注销的,注销必须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注销。

    如果营业执照长时间未正常申报,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列为异常并吊销执照。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营业执照中的自然人意思是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等。其中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说明该公司属于私营公司,同时股东的主要构成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国家。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